2014年被称为互联网巨头全面进军电影产业的“元年”,以BAT(百度、阿里、腾讯)为代表的一批中国互联网公司,通过融资、并购和战略合作,布局电影产业的速度大大加快,直接冲击和改造着传统影业的格局。这种融合趋势是必然的,根据2017年1月22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31亿,相当于欧洲人口总量,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3.2%。网民数量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互联网的发展速度,还在另一个层面上展现了互联网自身传播范围的广泛性,新媒体与电影产业的融合趋势不可阻挡。
新媒体给电影产业带来的有利因素几乎遍布电影产业链的整个过程。在电影制作过程中,互联网不仅可以为其提供诸如IP内容的开发方式并提供制作平台,还可以使用大数据技术监测受众心理基于此生成受欢迎的电影文本;在电影投资过程中,互联网公司通过众筹的方式可以使影迷爱好者成为投资人,投资规模可多可少,使得爱好者能够参与到电影的运营之中;在电影营销的过程中,互联网对电影的影响甚至使电影产生了深刻的变革,传统电影的营销方式多为海报和预告片,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这种传统的宣传方式已经让位于话题炒作和创意营销,电影营销商还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电影营销的针对性;在电影发行放映过程中,在线票务不仅可以扩大电影票的购买量,还可以通过购买电影片源实行线上放映,以此扩大电影的收视率;在电影衍生品的生产方面,虽然中国还没有比较成功的衍生品案例,但衍生品对于电影盈利发挥的巨大推动作用已经初现端倪,例如“迪士尼”系列动画电影,其音像制品、书籍、玩具、服装、道具等衍生品甚至能创造超过票房的收入。
我国也在逐渐摸索这种盈利模式,大部分电影商选择同步推出游戏制品、同名电视剧、电视节目来增强电影的长尾效应,以获取更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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