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由五十六个民族组成的国家,除了汉族之外,另有五十五个少数民族。各个不同的兄弟民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厚重的、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和风格各异的传统艺术。
很多人都知道:在我国许多少数民族地区,都有“歌的海洋”、“舞的故乡”之美称。尤其表现在歌曲演唱方面,在南方的许多兄弟民族中间,唱歌不仅仅是一种娱乐活动,而且还赋了更多的功能,比如:以歌会友、以歌传情、以歌代言。总之在这些民族地区里,不会唱歌甚至寸步难行。
比如在广西壮族民间,不仅人人都爱唱歌,而且人人都会唱歌。不会唱歌的年轻人甚至连谈情说爱的机会都很难找到。看过电影《刘三姐》的人都知道:在壮族民间,真的像当地的一首山歌所唱的那样:不会唱歌没法活;不会唱歌怎能讨老婆……能不能唱歌,甚至关系到家族的传宗接代。所以,在广西民间,其中也包括在其他一些兄弟民族,同样事事都有歌,处处都唱歌,甚至连走路、砍柴、问路、爬山都有歌。这些歌曲题材广泛,种类繁多,囊括了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
特别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笔者就曾亲眼见过,在地区的妇代会上,就连女代表的发言都以歌的形式唱出来。所以说这些兄弟民族居住地区是“歌的海洋”、“歌的故乡”,一点也不过分。
在壮族地区的每个村寨都设有唱歌的歌师,并且还专门设有歌的节日――歌节。专门演歌的场所――歌虚。
广西的壮族是这样,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也是这样,只是在称谓上有所不同,比如在壮族地区一般都把这些歌手称为“歌师”,在哈萨克族民间则把歌手称为“阿肯”;在云、贵两省少数民族中间,又把他们称为歌头;在西北地区的一些少数民族中间又把他们称为“把式”等等。能荣获这种称谓的歌手,都会受到人们的爱戴和尊敬。
事实上,正是他们这种演唱活动,丰富了当地人们的文化艺术生活,传承发展了民族歌曲文化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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