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于民间、成长于民间、服务于民间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以灵活多样的办团方式、特色鲜明的地方风格、充满生机的营销机制、不畏艰苦的创业精神等优势,创作演出了大量内容生动、形式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剧目,与国有院团互为补充,共同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由于其属于民营,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第一,人才保障的不足。在民营艺术团里,由于知名度和薪酬条件等限制,真正具有才艺的演员很少,中高级职称的人才更是几乎没有。大部分演员都是从艺校中招过来的,自身水平并不是很高,这就使团里整体素质水平提升不上去。
第二,设施薄弱、设备老化。作为国家设立的艺术团,每年国家都会拨付大量的资金用以改善其基础设施和演出设施。而对于民营的艺术表演团体来说,虽然国家有政策补助,但其想要申请到难之又难,而且数量极少。因此,购买设施的负担整体加在企业身上,这对民营企业主来说是笔不菲的费用,这些严重制约了艺术团体的发展。
第三,规模普遍较小。我国众多民营院团资产规模普遍都很小,严重制约着我国民营艺术演出事业的平稳发展。
2012年,全国非文化部门所属艺术表演团体5502个,从业人员143,848人,资产28.72亿元,平均每团人数不足27人,资产不到70万元,远远低于文化部门所属院团每团从业人员将近54人,资产近500万元的标准。
第四,费用支出远大于收入支出。作为一个艺术表演的企业,不仅仅是要支付员工的薪酬,还得对职工进行培养,提供演出设备、演出服装、演出乐器及排练场所等,这都是企业支出,但是艺术团去演出大多带有公益性质。因此,想获得可观的收入很难。长期这样下去,企业的发展就会受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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