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表演艺术是对歌者逻辑思维训练的过程,对音乐作品本质感悟的过程,是全体和内部联系认识的过程,是一个追求艺术美、感知抽象美,最终实现声乐表演美感的过程。在声乐表演的过程中,表演者在极力展现美,欣赏者通过与歌者的共鸣感知美。一个成功的声乐表演,既是歌者自我释放和完善的过程,也是欣赏者在作品表演中不断思考和体验的过程。过程本身就是一种美的行为,声乐表演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渗透美、表达美的过程。
1.1呼吸美
歌唱中的呼吸不同于生活中的呼吸,是通过不断地训练和掌握技巧既而达到随心所欲地运用呼吸技巧来表演的过程。歌唱表演中呼吸必须以横隔膜与肋部及上腹肌、腰背等形成和谐的合作才能产生良好的发声,实现呼吸美的形成。也就是说,呼吸美是可以通过科学的训练来实现的。首先,要认清歌声与气息之间的关系,在表演过程中二者相互统一,彼此作用于堆放最终实现和谐的美感。在声乐的技巧训练中,声音的训练需要建立在良好的呼吸基础上,声音的释放同样反过来作用于呼吸基础,调整呼吸准确地适应歌声所传递的情感及节奏需要。声乐表演中的呼吸技巧不能熟练掌握的话,就相当于没有地基的楼房,演唱效果必然难以达到,更不用说表演的美感了。因此,在声乐表演中注重呼吸的良好运用,将美学的思想渗透到呼吸的训练中,在不断地练习和表演中注重培养美感,最终真正实现声乐表演的呼吸美。
1.2情绪美
声乐表演过程中存在的每一种情绪是受生理和心理影响的一种动态感觉表现,是心理变化产生的一种动态结果。歌唱者的情绪或喜、或怒、或悲、或乐,都会影响到其表演的状态及对作品内涵深度的表达。在表演欢快的作品时,歌者也必须通过心理与生理的协调统一,才能让作品的音乐节奏为积极乐观的情绪所引导,实现作品与情绪的动态和谐。因此,在声乐表演过程中,歌唱者对于自己情绪的控制十分关键。在声乐表演艺术中,歌者在传递作品内容的同时,能否将其以丰富的情感变化来感染观众的情绪,正是作品成功演唱的关键。声乐表演中如果可以让歌声中饱含真实而积极的情绪,将会呈献给观众活灵活现的作品角色,引起观众的思想共鸣。
1.3个性美
声乐表演中,演唱者个性的差异通常也会有不同的表演风格。表演者的个性风格形成与其的性格因素是有必然联系的,性格乐观外向型的歌者舞台表现活泼,相对适合演唱热闹喜庆风格的声乐作品;内向型的歌者性格内敛、稳重、感情细腻,更适合演唱抒情类风格的声乐作品。所谓个性美,就是指歌者经过多年的磨炼最终形成的独特的表演风格所展示的个性魅力。个性平庸没有自己鲜明特点的歌唱者往往其演唱风格也始终无法突破;反观那些极具个性的歌者往往在表演中生动地呈现个人的艺术魅力,形成独特的演唱风格。所以在声乐表演的过程中,个性美是每个歌唱者都在极力塑造。然而,个性是表现在一个人身上的那些经常的、稳定的、本质的心理特征,较之呼吸美、语言美等可以通过后天的训练得到极大地改变来说,个性美更具稳定性,也是歌者最大的魅力所在。因此,在确定自己的演唱风格后,歌手需要挖掘自己的个性潜力,以其对于作品的理解加上自身的经历和个性突破,对歌曲进行二度创作,形成自己表演的独特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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