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两个概念是专门针对器乐曲的。声乐作品有标题是很自然的事情,无论是歌曲还是歌剧,都有一个“名字”,哪怕这个名字叫作《无题》,也和无标题音乐不是一回事情。但是,这个标题实际上是诗歌或戏剧脚本的名字,与音乐没有多少关系,换句话来说,这个标题是针对歌词的,如果歌词改变了,标题也会随之改变。其次,标题音乐是一个专门的术语,而不是说有名字的作品都叫作标题音乐。它指的是讲述故事、表现文学概念或描绘画面、场景的器乐作品。这种类型的音乐可以说自古就有,比如中国古代乐曲中的《十面埋伏》、《春江花月夜》和欧洲古代乐曲中常见的《战争》、《狩猎》之类的标题,但这个词是李斯特首先使用的,他给“标题”下的定义是:“作曲家写在纯器乐曲前面的一段通俗易解的话,作曲家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听音乐的人任意解释自己的曲子,事先指出全曲的诗意,指出其中最主要的东西。”可见,标题不仅是一个名字,它应当是一段文字,说明乐曲的“情节”或作曲家的意图,例如贝多芬的《田园交响曲》、柏辽兹的《幻想交响曲》都是典型的标题作品。李斯特本人在他的交响诗《塔索》前面是这样写的:“在费拉拉,塔索的心中交织着爱情与苦恼;在罗马,他得到了报偿;而在威尼斯传唱不衰的歌曲映射着他的荣耀。这三个阶段难解难分,不可磨灭地存在于他的记忆中。音乐奏响之后,让我们想象主人公心头的愁绪浓云般弥漫在威尼斯的湖面上,就像这幅景象呈现在我们眼前;接着,我们看到了他的骄傲而忧郁的面孔,他正在费拉拉节日的人群中悄悄地穿过,他的不朽之作正是在这里初见天日的;最后,我们随着他来到不朽的城市罗马,人们为他戴上了桂冠,奉为殉道者和诗人”。这段话不仅指明了音乐的基本情绪,还绘出了具体的画面,使听众直接进入规定的氛围。
不过,由于作曲家写作标题音乐时经常取材于人们熟知的故事、事件或景象,就不必再用许多文字来说明了;比如里夏德·施特劳斯的《唐璜》、《唐吉诃德》,何占豪、陈钢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等就是这种情况。标题音乐是浪漫乐派作曲家喜爱的体裁,在 19 世纪产生了大批脍炙人口的作品,对今天的音乐创作有极其深刻的影响。与此相对的无标题音乐又叫作纯音乐、绝对音乐。它不依赖(或者说很少依赖)描述性的标题来引导理解,但也需要有一个名字。它命名的依据通常是作品的调性、调式、曲式和作品编号。比如肖邦的《c 小调钢琴奏鸣曲》,c 是调性,小调是调式,奏鸣曲则说明了曲式。还有一些作品,虽然有一个名字,但这个名字只表明作品的情绪、气氛,而不是具体的形象,因此仍然是无标题音乐,像柴科夫斯基的《悲怆交响曲》、《忧伤小夜曲》就属于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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