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舞曲曾经按照读音翻译成“华尔滋”,这是在连德勒舞曲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三拍子舞曲。18 世纪后期,圆舞曲风糜欧洲,既在舞会上作伴舞之用,也是一种音乐会上受欢迎的体裁。到 19 世纪,形成“维也纳圆舞曲”和“法国圆舞曲”两种类型。维也纳圆舞的速度较快一些,所以又叫作快圆舞,舞蹈时身体随着节奏左右摇摆,每小节三步或是二步,大家顺着同一个方向旋转滑行。法国圆舞由 3/8(或 3/4)拍子的慢圆舞、6/8 拍子的跳圆舞和快圆舞组成,每一段的速度依次加快,其动作特点是轻快的跳跃而不是拖在地上的滑步。在今天的舞会上使用的圆舞曲是维也纳圆舞的后裔,在这种形式的舞曲中,最有名的作曲家是约翰·施特劳斯和约瑟夫·兰纳,约翰·施特劳斯被誉为“圆舞曲之王”。因为他的父亲也叫约翰·施特劳斯,所以习惯上将儿子称为“小施特劳斯”。自 19 世纪末以来,许多作曲家用这种体裁写作,例如韦伯的《邀舞》、肖邦的钢琴圆舞曲、柏辽兹《幻想交响曲》的第二乐章、柴科夫斯基第五交响曲的第二乐章等,不过,它们已经不能为舞蹈伴奏,而只是纯粹的器乐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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