夔,是我国见诸记载的最早的音乐家。据《吕氏春秋·慎行》载,夔原来是一位民间音乐家,由“重黎举夔于草莽之中”,他的才能得到舜的赏识,因而提拔他当上了“典乐”。
夔的事迹见于《尚书》的也只是片言只字,《尚书》中载舜命令夔典乐——掌管乐舞之事,去教导人们为人正直而温和;气量宏大而庄重;刚强而不暴虐;简朴而不傲慢。可以想见夔在当时一定是一个具有很高修养的乐官了。
历史上有过“夔一足”的说法,关于这句话有着不同的解释。《吕氏春秋·慎行》载:鲁哀公问孔子:“乐正夔一足,可信乎?”鲁哀公的意思是:听说乐正夔只有一只脚,这种说法可信吗?孔子回答说:“舜以夔为乐正。于是正六律,和五声,以通八风,而天下大服 故曰:夔一,足,非‘一足’也。”孔子的意思是:夔那么能干,有一个就能担当百任,因而也就满足了、足够了,并不是说夔只有一只脚。孔子说的话当然也很有道理,但并没有完全打破人们心中的疑惑,世俗传言仍然说是“夔一足”。到东汉时期的王充,在《论衡》中仍不得不替夔作辩解。他说:“唐虞时,夔为大夫,性知音乐,调声悲善。当时人曰:‘调乐如夔,一足矣’,世传言,夔一足。”显然,他的说法与孔子相同,否定夔只有一足的说法。这个“官司”打了数千年,直到近代,人们对于夔究竟是一足抑或双足,仍有不同的看法,例如:有人认为夔只是传说中的人物,可能与半人半神之类相似,故说他一只脚也不足为怪;另有人则认为,夔就是最早的音乐家,所以把他看成是一只脚的怪物是没有道理的。这里面实际包含着对我国远古音乐的认识问题,也怪古人用字过于省减,致使一个本来极易说清的问题,数千年来一直眉目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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