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音响
音响,即声音,物体振动产生声音。自然界的声音都可以称之为自然音响,但是自然音响中的声音有悦耳和刺耳之分,从审美角度看,悦耳的声音给人以美的感受,而刺耳的声音则感受不到美。音乐家采集自然界有规律的声音,利用自然音响本身特有的属性并将其艺术化,使其成为音乐作品。在特定的情况下,一部分自然音响属于噪音,但也能够运用于音乐作品中,以表现某种特殊情况下的特殊情绪或情感,比如描写战争场面等。自然音响被艺术化地运用到作品中,就具备了传达人的情感与思想的作用。比如贝多芬的《田园交响曲》,作者通过对自然界的模拟表现,使欣赏者身临其境感受到大自然的美感,从而达到情感上的满足。
2、语言音响
语言是人类重要的交流工具。语言音响是具有音乐特征的人类表达方式。语言音响究其本质特征来说,是人类在长期社会实践中所创造的一种表述概念、传达思想的声音符号。和自然音响一样,语言音响本身并不能作为音乐的音响,虽然某些语言音响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一些音乐的线条,并且在音乐中起着比自然音响更大的作用。前苏联音乐学家玛采尔在《论旋律》一书中曾提到过语言与音乐的关系,他指出:“语言的音调的敏锐性和表情性是不容怀疑的,我们在倾听别人说话时,在不了解个别词句的情况下,也能抓住谈话的性质,分清肯定、否定、疑问、犹豫的音调,愤怒的、恶意的音调。语言音调以多种多样的方法表达出谈话者的感情和态度。”(玛采尔《论旋律》,音乐出版社 1958年版,第12页)
和语言音响关系最为紧密的应该算是声乐艺术了。声乐是语言和音乐的接触点、交叉点。作为音乐艺术的重要部分,声乐可以说也是语言的艺术,因为它是以语言音响为基础的。作为人类社会最早的交流工具,语言要早于音乐出现。杨荫浏先生在《语言与音乐》一书中提到:“从历史上来看,声乐的发展曾经是器乐发展的先导,又是器乐发展的基础。历史上有无数器乐作品是从原有声乐作品上加工改编而来,有不少器乐种类曾通过为声乐服务的漫长过程而后来逐渐脱离声乐,形成独立的器乐体系。”(杨荫浏《语言与音乐》,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版,第90页)所以笔者认为,先有语言,后有声乐,再有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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