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美”为基础
孔子对音乐思想的美要求极高,他不光注重音乐作品的形式美,更注重音乐作品的内涵美。孔子认为音乐不仅仅是用来欣赏的,音乐具有修身养性、净化心灵与陶冶情操之功效。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矣。”谓《武》:“尽美矣,未尽善矣。”孔子在谈到乐曲《韶》时说:“音乐美极了,且内容也很丰富。”谈到《武》时说:“音乐很美,但内容不够丰富”。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孔子欣赏音乐时审美标准的完美性,他崇尚至善至美的音乐。《韶》乐既美又善,《武》乐,美而不够善。从而也看出孔子对音乐真、善、美的追求至高,他更注重真、善、美的统一性。他不仅仅着重音乐外在的形式美,更加推祟音乐内在的内容美,他认为音乐与人外在、内在的统一才是完美至善的,也是自己审美感受的最高境界。当听到优美、艺术境界很高的作品时,他会随着美妙的音乐陶醉其中。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孔子在齐国听《韶》乐,陶醉得竟然三月不知肉味,没想到音乐可以使人达到如此美妙的境界。可见孔子对美好音乐的执着、迷恋达到了一种痴迷、忘我的境界。从而反映出孔子的内心与音乐的美好思想是一致的,孔子的内心是纯净、至善至美的。孔子注重音乐审美感受,他会随着这种美好的境界使自己的心灵与音乐融为一体,自己的心灵与音乐形象随之得到了美化,音乐形象的美学价值也得到了突显。
孔子崇高的思想不仅仅是对音乐的至高追求,他对人的道德品质看得更重,把音乐的美归于道德范畴,把道德之美渗透于音乐之美,使二者完美融合。他追求“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高雅音乐,孔子注重个人情操美,认为音乐的形式与内容必须相统一,音乐可以反映人们的喜、怒、哀、乐,但必须掌握好尺度,在情感表达上要有所节制,说明孔子对音乐的审美标准要求里外统一,音乐所表达的音乐形象之美与他的人生境界、艺术修养是统一和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