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田野工作法”在中国音乐史学中的应用
民族音乐学的“田野工作法”,其基本目标就是去实地调查并获得音乐文化的真实的、可靠的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实现客观的认识和了解。作为民族音乐学一种非常重要的研究方法,“田野工作法”的具体应用要求研究者要面对具体的社会以及处于真实生活中的人,而不是孤立的音乐音响现象。因此,在学习中国音乐史学时,如何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获得该环境中人的信任,这将是实地研究中国音乐史学所面临的一个难题,同时也是在中国音乐史学教学过程中应用“田野工作法”的一个瓶颈。在中国音乐史学研究中,利用“田野工作法”进行“融入”与“跳出”的客观分析是非常重要的。所谓“融入”指的是融入异文化,而“跳出”则指的是客观分析这种文化,从而实现内外角色的平衡。
在中国音乐史学研究中,不能仅仅重视理论和技巧方面的研究,同时也需要进行实地考察,不断加强自身的音乐艺术修养。这就要求研究者在进行田野考察中,要能够以“内部人”的身份融入到民族文化中,并站在主观的角度对民族音乐文化进行深入观察和分析,从而能够获得民族音乐所反应出来的精神情感,这些就获得了田野工作的第一手研究资料。当收集好资料之后,还要以“外部人”的角度对这些资料进行客观的分析,将民族音乐的每个小节和每个音符所表达出来的故事内容以及情感、力量进行深入分析和感受,从而将作品最原始的面貌还原出来。因此可以看出,将民族音乐学“田野工作法”应用于中国音乐史学研究中,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研究作用。
(二)“历时与共时法”在中国音乐史学中的应用
“历时与共时”研究法中的“历时”具体指的是,基于时间的维度,来对音乐事物进行纵向研究;而“共时”则指的是基于空间的维度,在同一时间范围内,对音乐事物进行横向研究。时间、地点和音乐隐喻是赖斯于2003年提出的研究音乐民族志的三维方法。而这一研究方法意图在时空框架的基础上,将民族音乐学研究对象按照历时性来进行纵向比较研究,并试图探究处于不同时空范围的民族音乐研究对象其发展的具体过程以及变化发展等情况。此外,民族音乐学家在对任何音乐事物进行考察和分析时,其都需要将这一音乐事物置于同一个时间范围内来进行横向比较,进而通过分析和比较总结出这一音乐事物与当时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其他学科等因素之间的关联。
在进行中国音乐史学研究时,首先研究者要对音乐作品创作的时代背景进行整体性的把握,包括音乐作品创作者的人生经历和体验等。透过时代背景将作品所反映的当时的文化本质以及政治、经济等分析出来。要想实现对作品全面、系统的解读,就必须应用“共时”观来对作品进行一个横向的了解。其次,研究中国音乐史学,还要对其从时间维度上进行一个纵向的梳理和分析,利用“历时”观,能够将中国音乐史学从其诞生、发展到整个变化过程进行一个全面的了解,进而有效的掌握其发展规律。历时与共时法是我们将民族音乐学中的研究方法嫁接到中国音乐史研究中,从而能够从中国音乐史的纵向和横向进行比较研究,达到对中国音乐史蕴含信息的全面解读,最终为学生学习和探究中国音乐史打下坚实的方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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