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新疆本土交响音乐创作出现了新的局面,创作者不断深入发掘丰富多彩的新疆本地音乐,并在保持地方特色及民族色彩的前提下,结合现代音乐创作的新观念、新技法,取其精华,为新疆交响乐创作注入了新的血液。
这一时期的创作有一个重要突破,那就是,创作者们将创作主题与历史紧密结合,音乐作品被赋予深厚的文化内涵,创作者不论是在主题的选择上,还是在艺术的表现形式上,都在努力摆脱单纯模仿的创作方式,力求让音乐作品具有深厚艺术底蕴的同时,也具有创新性。这对于创作者来说,是一个重要的突破点。
这一时期创作的主要作品有:维吾尔族作曲家肖克来提?克里木2003年创作的管弦乐《节日序曲》、交响音诗《胡杨颂》,以及2004年创作的管弦乐《维吾尔爵士风》《牡丹汗》,2005年创作的管弦乐《移位》,2007年创作的交响狂想曲《弦乐与打击乐合奏》;努斯莱提?瓦吉丁2008年创作的管弦乐《圣火》;沈毅2009年创作的交响组曲《五种官样》等。
创作音乐的技巧是为了提高音乐的表现力,它是在更好地表现音乐的前提下应运而生的,其不应该脱离音乐表现的范畴,优秀经典的作品可以超越自我、超越民族。通过对这一时期音乐作品的研究发现,创作者在创作时,都将作品赋予了新的气质、精神、神韵与生命,他们透过音乐作品的主题、音乐语言、音乐内容、音乐风格、音乐技巧,将作品内涵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
与此同时,我们也发现,新疆交响音乐在创作过程中,还是存在着反复复制相同题材或者相同表现形式的情况,我们要明确,优秀的音乐作品应当是在展现其民族性的基础上,以不同的面貌呈现在大众面前。音乐创作的新面貌体现了人类艺术的创造性及艺术的探索性;体现了人类对生活、社会、环境及情感等方方面面的观察与领悟;体现了音乐作品文化内涵的广度与深度;体现了创作者对音乐素材的灵活应用及全面把握。
如今,新疆地区的交响乐创作,从技术层面上分析,已由单一的结构方式上升到复杂的结构系统,但我们还没有像斯美塔那、德沃夏克这些能够领悟民族音乐精髓的音乐创作者,还没有探索出恰当的方式,将新疆本地音乐的真谛通过交响音乐的艺术表现形式呈现给大众。
我们要通过辩证法的观点来研究新疆地区交响音乐的创作,既看到现阶段取得的成就,又能发现存在的问题。新疆地区在交响乐创作上起步比较晚,对其理论知识还没有进行系统研究。新疆的交响音乐在实践经验缺乏及理论知识匮乏的情况下,创作中肯定会出现一些对其发展有不利影响、需要反省的问题。例如,音乐的题材内容不够丰富,与木卡姆内容相关的作品数量在现有作品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原始音乐的改编成分过重,创作者为了保留传统民族音乐的特点,在创作中过多引用原始音乐的旋律音调,作品缺乏创新性;创作手段缺乏新意,过于保守。通过研究发现,许多作品还停留在西方浪漫乐派的技术水平上,甚至还有少数作品停留在古典乐派的技术水平上,而对于现代作曲技法的运用少之又少。
另外,在新疆交响音乐创作过程中,没有真正将民族乐器的精髓完美融入到作品中,所以说,目前我们还是缺乏将各种乐器“融合”的总体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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