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剧的创作与一般歌曲的创作区别在于其夸张的戏剧性:歌词抒作家自己的内心之情,属于主观抒情。音乐剧抒的是剧中人物之情,是人物与环境在情感状态上高度吻合的表达,是为揭示人物性格和心理所服务的。因此,音乐剧是语言范畴和音乐范畴的结合,它为剧中人物的歌唱提供一个表达人物内心世界的情境,演员需要在不同的戏剧情境、人物关系、角色情绪之间进行转换,特别是当全剧达到戏剧冲突的高潮时,伴随人物情绪的激昂与转化,必然会有音域、声区的变动。因此,音乐剧演员必须有美声唱法的支持,才能够正确转换音区,凸显人物性格特点。
音乐剧是从歌剧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种通俗的艺术形式。在西方音乐剧百余年的发展史中,音乐剧一直在不断的发展变化。时下,“流行音乐的风格也在较深的层面上影响着音乐剧创作风格的发展演变,使音乐剧歌曲能够紧跟生活时尚,紧跟社会潮流,紧跟观众音乐趣味的变迁,为自己的都市文化河床注入源头活水使其永无干涸之虞。”
美声唱法对于歌唱的要求是全共鸣,追求具有强烈光亮度的“声音集中点”。因此,我们不难看到美声唱法对音乐剧唱法的“支撑”和“扶持”的作用。
马克利斯曾经在《现代音乐概论》中这样表达:“艺术,作为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就像生活本身变化一样,也必须变化”。美声唱法经历了亲自的实践、见证了歌剧的黄金时代,也参与和支持了音乐剧的诞生和辉煌。经历了岁月的层层涤荡,音乐剧越来越具有古典的气质与时代的气息,而其兼容并蓄的情怀将各种唱法和唱腔融在自己的麾下,并发扬光大。其中,美声唱法可以说是最具国际化视野和发展空间最为广泛的一支,音乐剧以美声为基础且兼顾其他演唱方法的特点使得演唱能够更加灵活地为塑造人物形象和丰富剧情服务,所以不仅没有呈现出零乱性,反而使得舞台表演更具表现力。既具有艺术性,有具有时代感的音乐剧,未来的发展中,可以预见的是它必将得到大众越来越多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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