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歌剧中,还是在音乐剧中,美声都保持了以下的基本特征:其一是纯粹的元音,美声唱法的必须要求就是元音纯粹,无论是头声还是胸声,都必须保持歌唱管道的敞开,以使得气流的通过畅通无阻,保证元音的清晰和铿锵。其二是明晰地吐字,不能以牺牲吐字的明晰度为代价换取嗓音的嘹亮,想要吐字清晰,必须既把元音唱的纯净,又把辅音唱的清晰,最好是能如说话一般唱歌。其三是保证音调的准确性,美声唱法对于音调的准确有着严格的规定,甚至把音调视为血液,托西曾有言,音调的准确性是唱功和听觉优劣的形式呈现。其四是声区的独立与统一相结合,美声唱法要求声区清晰,这只是针对单个音而言,至于整体唱词,则必须把不同的声区统一起来,过渡自然,不留转换痕迹,形成一串串富有弹性的、圆滑的珠子。其五是充沛的气息和灵活调整气息的能力,气息是说话的本源,自然也就是美声的基础,没有充沛的气息便不能在美声领域取得独一无二的成就,有了充沛的气息,还必须能够对气息调节自如,可以调节气息便是可以控制歌唱的状态,充沛的气息加上对气息的灵活调节,就是一个优秀的美声歌唱家。其六是音质的可控性,美声对音质的要求是圆润而具有共鸣,因此,在声带的闭合度、气息的量、软腭的抬起度、喉的位置、肌肉的紧张性、舌头的位置等方面必须保持适合的度。其七是通过调节气息实现对音量的控制,在美声演唱中,不能用喉部的肌肉对音量进行控制,需要通过调整气息控制音量,以增强声音的弹性和表现力。其八是微颤的中和和控制,一般时候的颤动为每秒6次或7次,这样才能保持声音的悦耳性,颤动太慢声音会摇晃,颤动太快声音会碎抖,但是如果歌曲的内容感情激奋或激愤,可以适度加快些,歌曲的内容感情平稳,可以适度减慢些。
在一般特征的基础上,美声在音乐剧中也呈现出了一些特殊的性质:其一在借鉴美声基本特征的同时融入了一些时尚元素,既增强亲和力,又弱化了歌唱难度,美声是一种科学的歌唱方法,值得其他形式的歌唱予以借鉴。但是美声庄重而技巧要求严格,既不是很适合大众的轻松享受心理,也不是任何歌唱者都能实现的高度,在音乐剧中,美声结合其他形式是必然的趋势。其二是音乐剧中弱化了音区跨度,歌剧对于美声的发声技巧要求严谨,在旋律的设计上自然也会是多个音区的跨越,一般具有3个或3个以上的八度,以呈现歌唱者的深厚功底,在音乐剧中,却没有这样的音区跨度,在旋律的设计上,很少有显示演唱技能,一般只是2个八度或者1个八度。其三是在音量的穿透力上不做很高要求,以前的歌剧是单纯依靠歌唱者让声音穿透乐队、穿过广大空间,深入到观众的耳中,音乐剧则不然,可以依靠音响设施实现音量的增大效果,所以只要充分保证音量的弹性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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