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剧作为一种舞台艺术的表演形式,早期被称作歌舞剧。它将歌唱、对白、舞蹈和表演融为一体,通过歌曲、音乐、台词结合,把故事情节以及其中所蕴含的情感表现出来。
虽然音乐剧和歌剧、舞剧、话剧等舞台表演形式有相似之处,但它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对歌曲、对白、肢体动作、表演等等因素给予同样的重视。
美声虽然在歌剧之前就存在于宗教唱诵中,却是随着歌剧的产生与发展形成独具一格的歌唱特色,完成了自身的繁荣。在17世纪,美声随着文艺复兴与歌剧的发展而兴起;在18世纪,美声随着歌剧的兴盛而发展;在19世纪,美声随着女子登上舞台进一步完善唱法,可以说,美声与歌剧是息息相关的,美声对音乐剧来说也功不可没。
19世纪中期到19世纪末期,与歌剧同时风行的,是娱乐大众的歌舞表演,弥补歌剧的受众狭窄和歌舞表演的低俗,音乐剧应然而生。这时的音乐剧主要有两种创作形式:其一是在歌剧中糅合进娱乐性的元素,使歌剧具有更强大的吸引力,其二是运用歌剧的形式对歌舞表演进行重新创作,使之成为具有一定内容和形式的高级享受。在内容上,音乐剧既有轻松的戏剧,也有感伤的悲剧;在形式上,音乐剧既有美声和乐队,又有流行音乐的发声及其他创作元素。
后来,随着音乐剧在美国流行起来,美国的很多独特音乐成分,比如爵士乐、摇滚乐、乡村乐等进入了音乐剧,但是对美声唱法依然颇为倚重,只不过,美声已经褪去了高人一等的光环,变得质朴而简单。某些时候,音乐剧所用的只是美声唱法的某个或某几个元素,而不是纯粹的美声。
美声之于音乐剧,主要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功能:首先是科学发声方法对于演唱技巧贡献匪浅,比如气息的控制、声部的转换、共鸣的处理等,可以说,如果演唱者掌握了美声唱法,对于其他的唱法基本能够信手拈来,反之则不然;其次是美声在剧中能够更好地表现人物形象,渲染厚重气氛,引发观众的情感共鸣。比如,在根据雨果的同名小说改编的音乐剧《悲惨世界》中,如果沙威的角色用男中音来唱,尤其是“星辰”使用咏叹调,更能表现法国大革命时期沙威的矛盾,以及渲染夜晚的庄严,把观众带入到一个在黑暗中挣扎却充满着希望的年代。正如亨利?菲尔迪南?曼施坦因所言,在完美的演唱表情中,唱出了人物的灵魂。
由此可见,美声源于歌剧之前,与歌剧共同发展,在音乐剧中变化了自身,可以实现双重功效。曾经,美声是上流社会的专享,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美声自身的改进,美声已经被普通大众所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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