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中,传播活动是人在社会中进行交往、互动的基础,是产生社会现象的前提条件,更是形成社会形态的基础要求。社会学家查尔斯?科利认为,传播是“人类关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机制,是一切智能的象征和通过空间传达它们和通过时间保存它们的手段”[7]。又如人类学家爱德华?萨皮尔在《社会学百科全书》中认为:“每一种文化形式和每一种社会行为的表现都或则明晰或则含糊地涉及传播。”[8]微信音乐传播相对于微博、QQ 等的音乐传播有其独特性,以下主要从传播角度探析音乐通过微信传播的形式特点,以期对音乐的传播提供更加便捷的方式。
(一)音乐的“强关系”传播
微信的好友基本来自手机通讯录、QQ好友,而这些好友基本来自现实生活中的“熟人”。好友之间的亲密度高,于是在音乐传播过程中容易构成强关系的传播。格兰诺维特认为,弱连带具有一定的凝聚力,弱连带作为信息传递的有效的“桥”,弱关系是广泛群体间的纽带,强连带多的人往往会陷入一个小圈子中,信息的重复性高,传播范围小。[9]335-336弱关系在传统的社交平台中对于拓展人际关系圈是有利的,但处于中国人情文化的大背景下,圈内如若都是弱关系或是若有若无的泛泛之交或是“百年难得一聊”的陌生“好友”,那么可能无法从实践上真正实现“桥”的作用。主要原因在于在现实生活中弱关系的信任机制无法得到保障。而中国学者边燕杰提出强关系假设,由于中国社会的文化背景不同,承担桥梁作用的是强关系而不是弱关系。在以伦理为本位的中国社会中,人情比信息的价值更重要,信息的传递是人情关系的结果而非原因。[10]“强关系”的优势主要在于人与人之间具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在交往中容易产生信任感,能够实现良好的互动交流与信息传播。这是“弱关系”所达不到的传播效果。另外,强关系可以很好地充当“弱关系”之间的网络桥梁。由于微信将网络与现实结合起来,使网络互动从原有的“弱关系链”向基于手机通讯录的“强关系链”转变,从而实现了基于个人通讯录的社交网络的全新互动。与传统社交平台相比,微信不仅具有“弱关系”的社交功能,还基于QQ好友、QQ邮箱、手机通讯录的熟人社交,加强了对“强关系”的维系,真正实现了社交的全方位覆盖。微信上的网络社交丰富多样,不受时间、空间限制,颠覆了传统的交往方式,“以朋友的朋友是朋友”作为网络交往的基础,充分利用强关系将弱关系逐渐转化为强关系,迅速扩大交往的范围。用户之间分享音乐,犹如好友之间的音乐交流,大多以真诚的态度对待,好友之间的反馈也比较真诚。但微信虽然具有强关系传播的特点,但微信好友数量有限,即微信的接受者有限,因此传播的效果、广度也是有限的。
(二)音乐的“封闭性的接力式”传播
微信好友之间的每一次音乐分享,都不能被没有成为微信好友的用户接收和查阅。朋友圈以及微信公共账号也是要成为好友或订阅之后方可进行音乐的传播。好友与好友之间,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传播环境。微信的每一次音乐传播都在封闭的环境中进行,但是这些封闭环境的联合有机体组成了一个庞大的音乐传播环境。音乐信息由音乐传播者传播出去后,如果不考虑传播中断,要经过一个又一个封闭环境,被多次传播和重复传播。其传播空间是一个个封闭的空间组成的更大的空间,因此有了网状的空间结构。由于好友之间的亲密关系,传播过程中的指向性很强,可进行精确传播。当个人的音乐观念、想法通过网络传递给大众并得到志同道合的人群的认可,就容易激发“接力性”的传播。一首音乐作品往往是由于个人的喜爱,通过微信传达给亲朋好友甚至陌生人,无数人用他的生理器官与感官以及大脑的思维活动组成一串串的链条,这种由“个体到个体”、“个体到群体”的接力式传播,传播人数逐次增加、传播队伍日益膨胀而使一种具有生命力的音乐活跃地流动于社会之中。用户在接收、欣赏了音乐并对其有了反馈之后,没有把音乐分享给其他好友,那么互动就只停留在两者之间。若有好友将该音乐分享给其他好友,并给其反馈,这样音乐便形成了链条不断地传播下去,便使音乐传播的空间得到扩展延伸,使音乐的流传时间更久。
(三)音乐的“强互动”传播
微信用户之间亲密的关系以及微信的功能决定了微信音乐传播的强互动性特点。微信好友的身份是现实中的亲人、朋友等有亲密关系的人,在分享音乐的过程中易产生互动。特别是朋友的相同爱好和兴趣,让好友之间的互动更加频繁和深刻,微信好友间的互动,除评论分享音乐的功能外,亦可直接进行语音、视频的交流,这更加深了互动性的即时性。此外强互动性还表现在用户在朋友圈中的点赞行为,对分享在朋友圈中的音乐进行点赞也是种积极的反馈,音乐的正向传播与反馈传播的长期双向交流,使音乐形式得到群体的共鸣与认可。点赞是微信商设置的一种互动功能,用户每发一条信息,该信息的下面有一个“心形”形状的按钮,用户只需轻轻一按,即已成功点赞,当然也可再次点击取消点赞。在点赞背后是朋友的支持、欣赏、赞同等主观感情色彩,在这个过程中,用户心理得到了满足。点赞一旦开始,点赞越多,其他共同好友便会以一种“跟风”的心理对其进行点赞。这样既是对用户的一种认同,同时也增强了发布者的自信心。从心理学上讲,由于微信点赞方便简捷,满足每个用户的情感需求。1973年,卡茨、格里维奇和赫斯将关于大众传播媒体的社会及心理功能分为5类:认知的需要,如获得信息、知识和理解;情感的需要,如情绪的、愉悦的或美感的体验;个人整合的需要,如加强可信度、稳固性和身份地位;社会整合的需要,如加强与家人、朋友等的接触;舒解力的需要,如逃避和转移注意力。[10]91基于微信本身这个“强关系链”,每个点赞对象基本上都是熟知的,每一次点赞背后都充斥着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色彩,关心、支持、感谢、欣赏、关注、喜悦、分享、新奇等,无时无刻不在满足人们情感释放的需要。这种“点赞式”的强互动同样对于音乐的认可与传播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音乐的“自媒体式”传播
微信主要在智能手机上运行,对手机的依赖性自然很强。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智能手机在我国的普及以及手机的功能越来越强大,人们对手机的依赖性也日益增加。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于2015年1月发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3117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7.9%,较2013年底提升了2.1个百分点。[11]手机微信作为媒介,它们占据了我们生活中大量的零散时间,成为我们获得信息、进行社交、休闲和消磨时光的主要手段之一。如今人们通过手机微信制作发表自己的音乐作品,得到朋友圈中朋友的认可。提升自身的音乐品味与知名度。微信也一度成为一些“草根歌手”宣传自己音乐作品的良好平台。利用熟人“强关系链”将自己的音乐作品最大限度地转发出去,经过朋友之间的“接力式”传播使音乐得到有效的传播与反馈,对提高其音乐创作水平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另外微信上的熟人或志同道合的朋友给予的反馈可能更有利于促进其创作的提高。因此微信便成为了很好的“自媒体”运行平台。在此的交流与反馈更直接更真诚。
此外,手机的音乐播放技术水平虽有很大提升,但还不够完善,须带上高保真耳机或通过音质较好的音箱才能欣赏较高音质的音乐,再加上目前微信上的某些音乐传播者制作的音乐信息比较粗糙,导致目前微信的音乐传播质量整体还不够高,而这也导致微信用户的音乐体验不够出色,在这样的欣赏环境下,用户对音乐的要求也就不高。另外,微信中的音乐分享过分依赖于手机功能,只有智能手机并且是较新的版本才能很好地使用微信,因此微信作为音乐传播媒介还须不断改进,以便更好地进行音乐的传播。
结 语
微信改变了人际沟通方式,实现了虚拟社交网和熟人社交网的覆盖,代表了未来社交平台的发展方向。作为移动互联网发展的最新产物,学术界对其研究还比较薄弱。相对于传统大众传播较差的互动性,微信以其优势让音乐传播的互动性得到了很好的发挥,让我们对音乐的理解、认识、领悟也随着微信网络应用模式的发展而变得越发深刻,进而也在悄然扩展着用户的音乐见闻范围。在合理、适度的引导和管理下,微信的音乐传播模式有望更好地促进音乐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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