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是人脑对于物质存在的反映状态,它以人们所知觉认识到的自然物质为依据,建立起要反映的思想内容。人的知觉是一个整体,是一个记录的、反射的、反应的机体,是一个有感觉、有思维、有行动的机体。在人类的音乐听知觉能力中,敏感地感应音乐音响所传达的信息是极为重要的。含有音乐符号的音响只要一进入人类的听觉器官,便会立刻被音乐听知觉过滤处理所接受到的音响信息,由主管这一功能的大脑皮层, 根据储有过去欣赏音乐的积累, 对新接收到的信息进行整理重组。这种敏锐的音乐直觉能力, 常人多以“音乐感觉”予以概括,这样的描述显然是局限的。从专业的角度分析这种音乐直觉能力则是一种全方位的知觉能力,即对个别音响的辨识能力和对音乐音响的组织、感受能力由表层解构到深层结构的全面解读(辨听音高、音色与协和感,对音乐形式与结构感的感知,由和声听觉、节奏感、旋律听觉一系列的知觉综合建构的音响基本秩序)。
赋有严密、条理、高组织的思维创造力,是音乐作品中贯穿始终的活跃分子。无限丰富的创造性思维在把感官印象加以艺术的塑性的同时,不断地展现着蕴藏其中深刻的情感活动和思想内涵。音乐家在创作音乐的过程中,他们的音乐思维和造型活动无形地被建筑于一定程度的自然物质和社会运动的规律基础之上,这些规律是他们早已谙熟并始终为之服务的。音乐家们永远是以有组织、有造型的思维进行创作,他们不断梳理、结合、平衡、发展、创造着各种音乐要素间的亲密关系,他们运用创作思维提炼并制约着人类强烈情感的宣泄。
在音乐中,那些完全没有加以制约的,粗糙且没有通过思维支配的情感,可以说是毫无意义的。音乐是人类精神的表现,它跟人类的参与的所有活动,跟同时代的文学、艺术、科学、社会的发展,跟作曲家者自身的阅历、学识都有着密切的联系。音乐本体中所蕴藏着的思想造型,是通过人的意志和思维进入行动组织,并逐渐把它塑造为一个有计划建立起来的艺术秩序。音乐的创作不是简单地重现已有的内容和模式,在音乐家高度的艺术造型思维过程中,他们以无穷变化的社会现实为基础,不断创造诞生出新的构思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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