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奏组合法则、重复组合法则、数比组合法则、对比组合法则、对称组合法则是音乐作曲形式美组合分法则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各项分法则的探究,能够为凸显音乐作曲形式美创作有利条件。
(一)节奏组合法则
节奏组合法则是音乐作曲中所必须坚持的法则,能够使作曲形式更具规律性。音乐中节奏共同两种类型,即音长节奏与音强节奏。首先,音长节奏本身无规律,作曲中节奏参差不齐,与常态下受众理解的节奏形成强烈反差。例如《解放军进行曲》,该部音乐作品作曲中,主要遵循音长节奏的组合法则。其次,音强节奏是所谓的节拍,其强弱力度形成鲜明的对比,且节奏循环具有规律性,贯穿于音乐作品的始终,有利于为受众编织极具魅力的意境空间。如《鲍列罗舞曲》,其节奏韵律十分整齐,节拍富有节奏性。另外,就音长与音强两种节奏而言,其效果差异相对较为明显。其中音长节奏的长与短,使音乐作品演绎过程中表现出明显的缓急效果;而音强节奏的强弱,使音乐作品具有轻重的效果。上述两种音乐节奏之间是对立与统一并存的关系。 (二)重复组合法则
毗邻式与间隔式是音乐作曲重复组合法则的重要形式,基于重复组合法则的音乐作曲,属于音乐艺术为数不多的创作形式,能够将音乐作品中的节拍进行有效的重复。例如:《句句双》中,每句都重复。另外,声部重复主要表现在主题重复和整曲重复两方面;乐段重复主要有变奏曲、回旋曲式等内容,可以使音乐乐曲更加美妙。例如:《意大利随想曲》中,对重复组合法则有着较多的应用。在音乐作曲中,重复可以发生变化,要求作曲家在音乐创作中,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调整。
(三)数比组合法则
在音乐作曲中,对数比组合法则有着一定的应用,以达到凸显形式美的目的。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万物皆数。对于音乐作曲而言,也是由数而组成,尽显音乐的和谐美。首先,音调高低与弦的张力之间应呈现正比例关系,如若弦的张力、粗细、材质相同,则音调与弦长呈现反比例关系,弦长则音调低,反之则音调高。其次,音乐音频之间呈现整数比,则能够给予受众以谐振之感,有利于调动受众的听觉神经。一是基于整数比的乐音能够在短周期内进行谐振,给予受众以心灵安慰;二是基于数比组合法则的基频设置,能够将音程范围控制在3个2倍音程,其和谐音程相对较多。基于此,音乐作曲过程中,应坚持数比组合法则,以彰显音乐的整体和谐美。
(四)对比组合法则
完美的音乐作品中,高潮部分是重要组成元素,也是情绪的高涨点,不仅能够提升受众的情绪,而且使音乐作品演绎得以升华。音乐高潮则是作曲形式美对比组合法则运用的典型代表。高潮部分通常出现在音乐后部分或者接近尾声的黄金分割部分,而前奏以及情绪平稳演绎阶段,是对高潮部分的铺垫。在音乐作曲过程中,作曲家通过创作高潮部分,可以将情绪高涨与平稳部分形成鲜明的对比,犹如为受众提供登山之梯,引领受众逐渐进入佳境空间中。例如:交响乐作曲中,对比组合法则应用频率较高,时而舒缓,时而疾驰,充分调动受众身体内每一细胞,随着音乐主旋律而跳动。通过对比法则的应用,可以增强音乐作品的震撼力、感召力。
(五)对称组合法则
对称组合法则是音乐作曲形式美组合法则中的重要分法则内容,对增强音乐作品演绎效果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空间对称是三维的,主要有左右对称、上下对称、前后对称等形式;时间对称属于一维范畴,先后对称是唯一的形式。音乐作曲中,如若作曲家在谱面上反映空间对称,则在演绎过程中直接转换为一维的时间对称。其次,奏鸣曲式、回旋曲式等是对称中介的显性情况;而音乐旋律属于对称中介潜性情况。在音乐作曲创作中,为彰显音乐作品的形式美,有必要坚持对称组合法则,使乐曲呈现出清晰的对称性,有利于增强演绎效果。
音乐艺术能够吸引人、感染人,在演唱或演奏中可以带给受众以深刻的思想启迪。作曲是音乐的一度创作,也是关键性环节,其创作能力,直接对音乐作品的优劣有决定性作用。在音乐作曲形式美组合法则中,有总法则和分法则之分,而加强音乐作曲形式美组合法则的研究,能够为音乐作曲人员提供有利的借鉴,为其创作更为优质的作品奠定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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