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音乐平台转变收费模式
网络音乐平台收费难,要想打破这种难于上青天的模式,就需要寻找多元化盈利模式,一方面可以保护版权,另一方面可以创收。从粉丝的这个突破口考虑或许能够打破“收费难”的魔咒。
在关于2012年中国网络音乐市场的报告,当时无线音乐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来自于电信运营商的彩铃业务,网民每下载一首完整的歌曲需要付费1至2元,当然这针对的只是少部分十分火热的歌曲。但我们国民的智慧是无穷的,很多的彩铃制作软件出现,使得彩铃收费业务停顿不前。不过到了2014年,广告、游戏联运、线上线下演出等增值服务的盈利模式已经成型,尤其是在线演艺逐步蔚然成风。像YY、9158这样的网络直播表演平台(秀场),以及唱吧这样的线上KTV社交平台,捧出了诸多草根主播,分享主播获得的虚拟礼物收入分成。音乐的“粉丝经济”模式启动,未来粉丝电商和互动经济贡献的收入将越来越多。
2.唱片公司把握时机促转变
互联网的发展给唱片公司带来机遇和挑战,如何更好地利用互联网保护自己的利益成为首要问题。唱片公司可以有更多的渠道取得收益,也由被动权转变更多的主动权来进行版权谈判,将自己的唱片发放到市场,这一点也是国家最严“版权令”带来的特异效果,目的就是保护唱片公司的版权。
互联网化是音乐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向,传统唱片公司那种单靠卖唱片的方式恐怕已经下架,更多的用户喜欢使用互联网来选择自己喜欢的歌曲,下载到手机、电脑等各种设备上,也喜欢听各种演唱会,体会现场的感觉。在当前的乐坛潮流中,音乐作品的形式多种多样,流行的风格也是各有千秋,唱片公司盈利的模式也会多样化。
3.增强版权意识
如今,进入网络时代任何人都可以成为网络音乐的传播者,音乐作品的权利人对自己作品的控制力不断下降,权利受到严重侵害,导致盗版音乐作品“长盛不衰”。国家出版局最严“版权令”就是通过保护作品人权利,加强处罚措施,包括加大对侵犯音乐着作权的网站、APP的行政处罚力度,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传播侵权盗版音乐作品的无备案网站,协调通信主管部门予以关闭;对各类侵犯网络音乐着作权案的查办情况,适时公开通报。
国家出版局这项最严“版权令”惩罚力度大、涉及面广,在音乐圈中泛起幸福的涟漪,使更多的音乐人才走进音乐领域,带来更多更好地音乐作品,是整个音乐行业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其实不论是音乐平台服务商还是作为用户的人民群众,都应该深刻认识到版权保护的重要性,增强版权保护观念,这是为别人也是为自己心血成果负责的表现。社会的发展强调的是人文保护,在版权保护的道路上我们相对比西方发达国家落后很远,要想使自己国家的音乐走向国际首先注重的就是版权,单靠抄袭、借鉴很难得到国际市场,如果继续持续下去将会自堵道路。“版权令”的出台就是使版权保护深入人心,结合多管齐下的措施提升版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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