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设计应从音乐固有的属性入手方能真正建构起城市音乐形象的文化品格。音乐是直接作用于人的听觉又极富想象空间的艺术类型,因此它成为城市形象设计中的基础性素材或元素[1]。音乐形象的特征在于可直面感知的直观性,它无需特殊培训都可或多或少地能感知[2];也在于其特殊性[3],表现为它区别于其它审美艺术的润物细无声,即在无意间就可以作用于人心,甚至深达人们的情感深处[4];对应其功能的娱神感官刺激,也是自古以来中外艺术实践中最自然的沟通形式,是人类跨语言的重要媒介[5];而它的具体感知性及多解性,也使其在人类礼俗活动及其情感表达中形成为固有形式与形态[6]。音乐形象的虚拟抽象性,它可以生发出艺术感受并使这种主观色彩产生创造性[7]。综上,音乐固有属性既与城市形象的设计相合,也需要设计者基于音乐固有属性而生发城市音乐形象设计,这样才能为城市形象赋予更多的个性色彩,提升城市的形象品质,为塑造城市美好形象,营造和谐幸福的城市环境做好理论准备。
标志性的、良好的城市音乐形象有助于提高城市魅力和吸引力,有助于加强居民的人文素养和对所在城市的热爱。但缺失个性的城市音乐形象设计使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城市形象趋同化、雷同化,无特色也是当下世界范围内城市形象塑造的最大盲点,也成为城市吸引力逐渐消退的诟病。而这些弊端则可以通过特性音乐形象的融入并凸显,从而逐渐突出城市标志性的独特个性,从而使城市形象设计突出城市的特点,如《太阳岛上》、《请到天涯海角来》、《大阪城的姑娘》等对各自城市的形象标识性作用。刻画出城市独有的形象,必须将音乐固有属性附丽于城市的物质载体之上,从而避免“千城一面”。认识到音乐形象在城市形象设计上的内涵挖掘作用,使创意个性音乐形象设计介入城市形象开发中,利用音乐的表现手段来传达城市的特征,创造有特色的城市形象、人性化的城市环境。
以青岛特色城市形象设计来看,其固有音乐属性及其内涵挖掘可遵从如下步骤逐步扩展及延伸,从而为城市音乐形象建立有微观、有宏观,有个性、有涵容的整体性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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