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音乐课外活动时,我们认为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课外音乐活动要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如师资、设备、场地等。课外活动的内容安排要适合学生的年龄、知识水平、接受能力等特点。
(二)课外音乐活动要做到技、情、趣统一。活动内容要丰富,活动形式要生动活泼,富有吸引力。要使学生在参与课外音乐活动中,在艺术实践中体验音乐美感,将知识、技能更好地转化为表现音乐的能力。要使学生通过课外音乐活动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激发学生对美的爱好与追求。
(三)课外音乐活动的内容要富于教育性和艺术性,适合学生的年龄特征与实际水平。活动中要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挥学生的主动创造精神,并注意培养文艺骨干,使他们在学校文艺生活中发挥作用,发展学生的个性与文艺特长。
(四)课外音乐活动要坚持群众性与自愿性原则。要让学生认识到参加课外音乐活动的意义,尽量让更多的学生参加课外音乐活动,但必须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讲究活动的实效。
(五)开展各项课外音乐活动都要有明确的目的,并且要有计划,有要求,以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综上所述,我们在强调音乐教学是学校音乐教育的基本组织形式的同时,决不能忽视课外音乐活动在学校音乐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音乐教学与课外音乐活动是不能相互代替的组织形式。因此,学校在上好音乐课的基础上,必须积极认真地开展课外音乐活动,做到课内外密切结合,更好地完成学校音乐教育的任务。每个学校均可根据自己的师资条件和学生的爱好,选择一两项活动,长期开展,使之形成传统。总之,每个学校课外音乐活动都要形成一种气氛,一种氛围,形成一种传统,一种特色。
参考文献:
[1]曹理主编.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M].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1993,9.
[2]王双有着.我的音乐教学[M].北京教育出版社出版,1996,11.
[3]王丽龄着.技.情.趣统一的音乐教学[M].北京教育出版社出版,1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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