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体系再构架主要是基于以下五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贯彻先进教育教学理念的需要。现代教育教学理念认为:“教师的责任不在教而在导,主要教会学生如何学”;“教师是课堂的组织者和学习的引导者,而不是知识的传授者”;“教师走进课堂的任务不是去讲,而是组织学生学”。这种“先学后教,以教导学,以学促教”教育教学理念的有效贯彻,必然对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提出了现实需求。二是实现音乐基础理论课程教学目标的需要。音乐基础理论课程的最终目的是掌握音乐基本理论知识,全面提高学生的音乐理论素养,而理论素养的提高又是建立在大量文献资料阅读理解的基础上的厚积薄发的过程。更何况音乐课程教学信息资源较少,教学资料建设相对欠缺,导致教师和学生获取相关理论知识的途径单一,拓展学习的空间比较狭窄。这就使得“如何引导学生学”成为课程教学目的实现的关键。三是优化音乐基础理论课程内容的需要。在传统音乐基础理论学科中,基本乐理与视唱练耳作为该学科中的主干课程,对教学质量要求较高,具有教学内容技术强、专业性强的特点,对学生的音乐专业基础要求较高,导致学生在相对枯燥学习中兴趣不浓、动力不足。这就必然要求我们根据学科特点,理顺学科内容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促进学科知识与技能训练整合优化,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有效性。四是落实音乐基础理论实践性教学的需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每门课程教学都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然而,在目前的音乐基础理论教学中,实践性教学内容容易被忽视或简单化。学生的实践往往局限于课堂上为数不多的小比赛、小观摩上,这对于提升学生实际能力,深入理解理论内容、打好理论基础、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较为不利。五是解决以往教学存在问题的需要。以往音乐基础理论课程教学尽管在有效提高学生音乐理论素养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学生学习兴趣不浓,教学参与度明显不足,课程学习仅满足“过得去”的思想还一定程度存在。教学手段单一,音乐基础理论教学大多依靠传统乐器作为主要的教学手段,对多媒体技术和软件辅助等教学方法应用不多。同时,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和考核不够,缺少相应的激励促进措施,导致教师责任心、积极性难以得到最大程度挖掘。上述存在的问题,只有通过进一步的改革探索,重新构架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体系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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