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意识是重要的心理素质之一,只有在强烈的创新意识引导下,才可能产生强烈的创新动机,树立创新目标,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潜能。传统观点认为,创造是指首创前所未有的事物。”创造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重要标志之一,人往往对神秘的事物充满了好奇,也正是有了探索世界的精神才会有了我们现在众多的发明和创造,才有了我们现在这个美好的生活。创造有真创造和类创造之分。“真创造是科学家、发明家最终产生了对人类来说是新的知识和社会价值的产品的活动;类创造是对个体而言的,其思维的结果虽对人类来说是已知的,但对个人来说却是独创的。”我们现在所说的音乐教育就是属于类创造的范畴。音乐属于时间艺术,而且这门艺术还属于非语义性的艺术,所以它具有模糊性、不确定性的特征,在音乐教学过程我们也往往运用了这种不确定性在歌唱课或是器乐或是欣赏亦或是律动课时都要运用这种特征进行创造性的艺术活动,这是其它学科所不具备的特征。
(二)音乐创造思维的训练。在我国现代学校音乐教育中,音乐创新是一个重要的核心部分,音乐也是一门审美活动和实践活动很强的学科,所以在音乐教学中将创新思维纳入到课堂教学中,是对学生进行创新思维训练的最好途径。在思维训练中,发散性思维是对已经获得的信息进行多方位、多视角的思辨,产生多种结果的一种思维方式,这种思考方式是向外散发性的,这种思维方式就会导致结果也与众不同,将这种思维方式结合在教学之中,更是应该提高这种思维的训练。教师可做适当的引导,选择一个发散点,让学生通过自己的联想和想象功能结合所学的基础知识进行音乐的二度甚至三度创造,这样就可以让学生在已知的音乐中延伸、拓展,使模式的音乐形象通过自己的思维变成具象的事物;还可以在教学中设置问题,让学生讨论、分析,这样还可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促进了学生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和寻找答案。因此,在学校音乐教育中就特别注意不断的丰富学生的平时基础知识积累。
(三)音乐创新能力的提高。我们可以把人的能力分为一般能力和特殊能力两种。一般能力是可以通过自己学习或理解就可以掌握的一种综合性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培养不需要特别的训练或特殊技能就可以掌握。而特殊能力则是要通过特别的训练或理解才能得到。一般能力为人的基本能力是所有能力的基础,一般能力的水平高低可以为特殊能力的培养做好保障。瑞士的心理学皮亚杰曾说过:“教育的主要目的是造就能创新的而不是简单重复前人所做过的事的人,这种人能有所创造发明和发现。”这里,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音乐教学的主要任选就是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由于音乐这门学科的特殊性,它就是从审美活动中来培养学生的音乐创新能力。在音乐实践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人的想象力的参与,这种想象力就是一种音乐创新的实践活动,这种活动表现在学生的心理和生理的各个方面,让学生不仅从思想上对音乐进行创新活动,而且可以通过肢体运动来对音乐进行创新活动的实践,不仅开发了学生的头脑思维的训练,更对身体的协调性进行了锻炼。
总之,让我们通过培养学生的音乐创新能力,让他们更好的感受音乐的美,体验音乐的美和表现音乐的美,让学生学会了多角度、独立思考的能力,让我们的学生成为全方面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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