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传统音乐可分为古典音乐、民间音乐、宗教音乐三大类。笔者通过实地考察、访谈及第一手、第二手资料的收集,将目前藏区各级政府、部门、学者对藏族传统音乐的保护传承方式归为六种形式。
(一)抢救工程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至今,西藏自治区和各地市的民族文化遗产抢救、整理和研究机构深入民间,寻访老艺人,对藏族民间音乐展开搜集和整理工作。目前出版的着作有《那曲民歌》《中国民间歌曲集成?西藏卷(山南民歌分卷)》等,《中国民族民间歌曲集成?西藏卷》主体已编写完毕。
(二)“非遗”工程
将藏族传统音乐项目申请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以西藏自治区为例,在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共5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音乐项目就占32项。
(三)自然传承模式
即一种以地域为框架的音乐传承模式,主要通过口耳相传。此种传承往往在潜移默化中完成,许多民歌的传承即属此类。
(四)展演工程
藏族传统音乐与宗教活动密切相关,常通过一些固定的宗教仪式和节日庆典的表演来进行传播,也是目前藏族传统音乐传承的重要方式。如流行于拉萨、日喀则、山南等地的“望果节”,每逢此节,当地的农牧民就会倾村而出,围绕农田进行“收敛地气、祈求丰收”的法事游行活动。人们以不停的口号与咏唱,赞美神灵、祈求丰收,并会跳起“娱神”舞蹈。转完麦田以后,大家还会在广场上举行群众性文娱活动,其中有藏戏、歌舞、跑马、射箭、拔河等,场面十分热烈。另外为了配合藏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当地的文化部门还会组织、策划、制作一些与之相关的节目展演。如在拉萨驻演的实景剧《文成公主》,运用大唐歌舞和西藏地区的藏戏、宗教音乐等艺术形式,以人工舞台结合自然山川,用高科技手段呈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把戏剧、音乐、舞蹈和现代舞美手段融为一体,构成华美乐章,吸引众多游客前去观赏。
(五)社团传承模式
以鼓励和支持藏区乡村民间艺人就地进行传统音乐的抢救和传承为宗旨,同时为处于偏远地区的弱势群体搭建一个通往都市以及国际舞台的平台,成立民间艺术团体,扩大传承载体,推动传统音乐的传承。如拉萨市城关区娘热乡民间业余艺术团是成立于20世纪70年代藏戏队,由当地的农牧民和群众演员组成,他们白天务农务工,晚上坚持排练和演出。经过20多年的不断摸索、大胆创新,取得了丰硕成果。2008年,该艺术团获得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全国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奖”,并参加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的表演,向全球观众展现了中国藏戏。通过政府对社团传承的扶持和鼓励,目前,西藏自治区全区74个县,已有67个县建立了民间艺术团,占全区的90%。种种这些成绩不但使几百年前的传统音乐保留下来,更为后人对藏族传统音乐的研究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六)院校传承模式
主要在高等院校展开,如2002年西藏大学艺术学院音乐学(藏族音乐)专业由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硕士授权点,开始招收和培养藏族音乐硕士研究生,为藏族传统音乐培养更多的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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