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在中国历经元、明、清三朝总体趋于稳定,也是其在中国的延续发展期。佛教在此时期的发展曾经历明朝的文字狱和清朝后期的战乱,使得佛教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抑制,但总体发展趋势仍在延续。
元朝诸皇帝也基本将佛教作为主要宗教信仰,至明时期,朱元璋开始整顿佛教寺院规模,并划定从事民间佛教法事的级别,并为佛事定制仪轨,对佛教的学习、传播和发展界定了较严格的界限,从这时期开始,也是佛教音乐开始被定义为“仪轨音乐”或“佛事音乐”。至清朝,净土宗开始与禅宗相互融合,净土宗和禅宗在清朝盛极一时,其它各宗派都有传承和发展。
清朝末年,庐山东林寺已基本丧失了隋唐至唐宋时期以来南方佛教中心道场的核心地位,全国着名的佛教寺院里也已没有庐山东林寺的踪迹,但佛教净土宗音乐仍在民间传播和发展。北方的佛教器乐音乐,南方的佛教唱腔音乐,尤其是赞偈和祝诞等唱腔种类,如宁波天宁寺的“水陆腔”和常州天宁寺的唱腔。清时期由于清政府长期的闭关锁国政策使得中国与其它各国的文化交流日趋减少。佛教的发展也开始进入衰微期和延续期(相较于隋唐至盛唐时期的佛教文化)。佛教音乐在隋唐、唐、宋时期几代发展的基础上,也深刻烙印了中国的地域音乐特征,南方佛教音乐主要在于唱腔,北方佛教音乐在于器乐音乐(包括打击音乐),庐山东林寺佛教音乐也不例外,其主要在于唱腔音乐,属于典型的南方佛教音乐派别,音乐清丽委婉,这是与江南民间音乐深度交流与融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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