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一个物理范畴,同样也是一个永恒的哲学命题,对于时间的讨论,重来没有停止过。在古希腊哲学中,大部分哲学家对时间都有所论述,他们总是将时间与运动联系在一起,与运动相互规定。其中,以亚里士多德(Aristotles)的观点最具有代表性,他把时间定义在运动的基础之上,认为时间是运动和静止的尺度,是运动的属性。但时间不是运动,而是运动的数目。但是,时间不能离开变化而存在,不能离开人对运动变化的察觉,特别强调了人的主观感受。亚里士多德从时间-运动-静止的关系中来说明时间问题,认为时间不是变化的原因和动力,它的含义只是测度,这种测度时间成为西方传统中时间概念的主流,为后来的时间学说所继承,并随着经典物理学的发展而得到强化。
中世纪的经院主义神学家、哲学家奥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在《忏悔录》中就认为时间是精神的产物,只存在于人的心灵之中,时间无所谓过去、现在与将来,而只有过去的现在、现在的现在和将来的现在,分别对应于记忆、感觉和期待[。康德(Immanuel Kant)也认为,时间并不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而是人在感知“自在之物”时的一种先验直观的主观形式。在这里,无论奥古斯丁还是康德,都是从主观意识出发,对于时间的概念予以定义。实质上,哲学家在如此界定时间概念的同时,也就区分了两种不同的时间:物理意义上的时间和主观感觉意义上的时间。现象主义哲学家柏格森(Henri Bergson)认为存在两种不同的时间,即钟表时间和“绵延”(duree)。钟表时间是客观的物理时间,可以用仪表进行测量,其各个部分属于均匀状态;“绵延”则是人通过直觉所体验到的主观时间,其无法度量也无法比较。他认为只有“绵延”才是惟一的实在,而客观的时间只不过是人的一种幻觉。
音乐存在的时间属性决定了音乐时间概念的复杂性,哲学意义上对客观时间和主观时间的划分,在音乐研究中体现得尤为明显。美国当代艺术理论家苏珊?朗格(Susanne K. Langer) “虚幻的时间”来说明音乐时间的特质,强调音乐的主观时间比客观时间理解更加复杂,内容更加广阔、丰富。也正是通过对所谓“时间幻象”的论述,她将音乐与其他艺术区分开来。
现象学哲学家罗曼?茵加尔顿(Roman Ingarden)也认同客观时间与主观时间的区别,他进一步提出,音乐作品独特的内在时间结构,并不是外在的客观因素决定,而是取决于音乐作品自身内部的性质和音乐,所以音乐的时间属性在具有“超空间特质”的同时,还具有某种“超时间特质”。这种特质使音乐时间独立地存在于其自身当中,独立于现实之外,他将这种时间结构称为“拟(Quasi)时间结构”。
如果将音乐时间与客观时间区分开来,我们会发现,音乐的时间有着自身的逻辑与发展规律:
音乐的时间是依靠自身的组织,即音组织的状况和时值的变化而连接起的。……人们在聆听音乐的时候,由于感受到这些变化的运动,而感觉音乐在推移、在延续。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认为音乐的形式在时间中展开或者依附于时间而存在应该是一个错误。实际情况是,音乐的形式用它内部的状况和时值的变化创造了一种观念性的时间。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从哲学和美学意义上对音乐的时间进行界定和说明,并以此作为音乐的主要特质,与其他艺术区分开来,说明时间属性在音乐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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