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歌剧中对于戏剧音乐的承载。歌剧区别于其他艺术形式,“功劳”最大的为音乐了。杨燕迪老师在歌剧《作为戏剧的歌剧》的前言中写到“歌剧有其自己的独特的审美标准,具有不可取代的价值审美观,它将展示艺术,戏剧,音乐的巨大意义,以及能够达到的目的,并且是只有通过音乐才可获得的独特的、宝贵的财富。”正如科尔曼所说,“戏剧需要揭示人对动作和时间作出反应的特定性质。它加强表明了,只有在音乐的强化下,歌剧才更具魅力,如果没有音乐的掺杂,或作曲家的观点不一致,歌剧的魅都将是另一番模样。
(二)歌剧中的戏剧音乐。在歌剧的不断前进发展中,文学、音乐话题已经成为潮流,有的强调音乐的重要性,认为语言是附属品,歌剧给观众带来了快节奏,但它只是拥有美丽的快乐曲调,而不是意澄清的文本语言和情感;有的侧重于文学和戏剧的价值所在,他们认为音乐起到加强文字的表达力。着名音乐评论家汉斯立克认为,歌剧是不太像戏剧或话剧甚至于器乐。真正的歌剧作家应注意时时刻刻把两个因素联合在一起,将他们的力量充分发挥出来,创造更大的辉煌。
其实,这些辩论实际上是站在不同的角度,对于音乐或者文学的功能进行的评价。在一个真实的作品中,我们要对音乐、文学的价值进行具体的分析。在具体的艺术中,艺术家对自己的创作要求较为严格,他强调文学和音乐的主导地位,明确表达情感的文字,尤其是在歌剧的情节部分,音乐此时必须遵循文学,并有助于它直接的、强烈的表达感情,然而音乐也有占据重要地位的时候,特别是在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达不到的时候。此时热情的音乐要比抽象的文字的效果更加明显,从而避免了不相干的衬词的出现。
在歌剧中,音乐家通过不断的努力,调整音乐、剧场之间的关系,使他们达到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局面,使音乐与剧场和谐发展。音乐,戏剧,歌剧,是有机结合的,使歌剧中的深层意义和表达意义存在于戏剧中,而音乐能够化解紧张的局势,从而达到最大的艺术发展。使戏剧文化得以传承发展。
(三)重视戏曲形式对情节的选择和限制。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每一种艺术都以其特有的形式和内容,提出相对应的要求。在制作工艺品之间,艺术家往往根据原材料所具有的性能、形状和条件,不断研究,找到适合它的各种形态,达到形态与内容的完美结合。这表明,艺术不应该只顺从内容的需要,更应该遵守各式各样的规则和原则。在歌剧艺术的创作中,熟悉生活,是生活的基础。然而,一旦在设计过程中就应该加强对小说的细节描写,创造了歌剧的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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