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音乐作品本体的视角来分析
这项分析和研究主要是以音乐作品本身来作为研究的主要目的和对象,在进行研究的过程当中,主要可以将其划分为两种分析情况:1.可以通过对音乐作品进行直接感受、调查、观察以及询问等,或者直接借助相应的参考文献来进行分析,这样才能真正的掌握音乐作品所具有的实质性目的。就好比李叔同、阿炳以及冼星海等多位音乐家们音乐作品的性质来进行分析就可以使用到这种方式。2.可以将所要进行研究的现代音乐作品直接当做是一种封闭式的自足体,主要是对其中的调试、节奏以及和声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这种分析研究通常都是按部就班的来进行,在对音乐作品创作技法研究最多的也是这种类型。
(二)从作者的创造视角来进行分析
这种分析的角度主要也是指将作品本身来作为一个基础性的出发点,同时在这个过程当中必须要有效的结合相关传记的性质,比如相应的历史记载或者是后人的回忆录等,必须要重点对创作者的心理历程进行考察,并以此来明确与其音乐作品之间的明确关系。这种情况一般都是以梳理创作者们的创作生平以及在音乐创作方面的具体生活来作为其主要的线索,并以此来追溯作者们的时代、年代以及生平的经历等,再通过具体的现代音乐作品的分析来作为主要的例子,最终促使其实现稳定创作风格的主要目的。
(三)以听众的接受视角来进行分析
这其中所指的听众通常都是那些现代音乐作品当中的主动接受者,一般这类主动接受者们都具有以下几种情况:1.通常会将乐谱形式的音乐作品直接演绎成音响形式的音乐表演。2.在对音乐作品进行欣赏的过程当中产生一种审美感的欣赏者。3.将音乐作品直接作为分析的主要对象,通常这都是音乐学当中的专业性研究人员。通过音乐视角分析出来的作品其本身所具有的影响力,并以此来探讨出音乐接受者们所具有的行为反应以及审美方面的切实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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