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践形式单一
现如今高师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是课程教学(专业课以及公共课),学位论文,学位音乐会。包括了我们一再强调的专业技能实践和教学实践。但是却有一部分学生以仅仅能够通过以上考核作为能够顺利毕业的目标和任务,并不会试图在此基础上做到更优或有所拓展。另外,该培养模式设计实为合理,但在某种程度上略有局限,因此也就相互促成了实践模式的单一。
该培养模式中最具有艺术实践意义的就是硕士研究生的学位音乐会,也就是在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尾声所举办的个人独唱(奏)音乐会。虽然毕业音乐会是作为毕业考核的指标,但是除了专业硕士需要举行两场音乐会,大部分学术型研究生也只需要完成一场音乐会,再加上此考核的评分并不会非常严苛和细化,导致极少数研究生并不严肃对待,因而不够重视平时学习中的实践积累。
2、实践内容有限
不同的学校会制定不同周期的汇报演出,这对研究生来说是很好的参与实践的机会。笔者也非常认同及鼓励该形式的实践。但是,汇报演出相比较毕业音乐会就显得略微随意,比如不能够做到定期举行,偶尔人数和场地不能够保证,实践的意义就会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其次,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课,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一对一形式的小课,很多学校将本科阶段一周一节的数量增加到一周两节,这非常有助于学生演唱或演奏专业技能水平的提,但是小课的内容仍然较少的涉及到教学法。如果我们能把这增加一节的小课的内容和形式再丰富一些,对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无疑是有很大的帮助。
显而易见,在高师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体系中强制完成的实践内容时常不能够充分发挥其优势。因此,学校,教师,学生需要一起努力,在现有培养体系的基础上,为音乐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构建出一系列更完善的实践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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