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土归流结束了土家族地区相对封闭的历史状态,但是土家族音乐文化与汉族音乐文化仍然保持着“冲突与融合”的关系,此时,道教、佛教音乐和湖湘音乐、巴蜀音乐在土家族地区相互并存,呈现出多样的、特殊的音乐文化现状。改土归流后,土家族地区出现了许多外来戏曲,如“傩戏”、“人大戏”(咸丰南戏)、“川剧”等,艺人们不断地吸收外地戏曲及其音乐的精华,并根据剧情增添了一些伴奏,在戏曲唱腔上开始形成一定的板腔雏形。特别的是,汉族音乐文化以佛道音乐文化、湖湘音乐文化、巴蜀音乐文化为主流,大量流入土家族地区。
(一)佛道音乐文化的传播与影响
佛教和道教传入土家族地区的时间比较早,据史料记载,大约东汉张鲁的五斗米教,在“巴郡南郡蛮”地方就流行一时。咸康年间,湖北来凤县建成了仙佛寺,内塑释迦摩尼、弥勒、燃灯三座巨佛,小佛有十九尊。重庆酉阳万木乡的永和寺,建于东晋永和八年(352年),可见佛教传入土家族地区较早[7]。道教在土家族地区传播比佛教要广泛些,因为道教与土家族信仰的原始宗教结合得比较紧密,土家族以敬祖神为主的原始宗教信仰已经受到道教的强烈影响,与道教相互渗透、杂糅在一起。清政府改土归流政策的实施客观上顺应了历史发展潮流,这个时期,土家族音乐活动较多,如演傩戏、阳戏,有的地区还唱高腔、土地戏等,这些都是受到佛教、道教音乐文化影响的结果。在一些土家族传统的音乐文化中,经过长期同佛、道音乐的融合,不断丰富自己传统音乐的形式、内容和体裁,人们把佛、道音乐的表演技法娴熟运用到本民族的音乐中,不难看出佛、道音乐文化实实在在影响与推动了土家族音乐的发展。
1.佛教音乐文化的传播与影响
土家族地区自古以来信息都是比较闭塞的,这种自然环境形成了特殊地理特征的民族文化,土家族音乐与巫傩祭是分不开的,人们的音乐活动无非就是在酬神活动中的音乐表演,同时也逐渐形成了土家族人的祭祀手段与信仰习俗。其实,在很早以前佛教就传入土家族地区了,到了明清时期,随着时代的变迁和人口的迁移,佛教音乐在土家族地区已广泛流传,统治阶级也把它看成是正统思想的教化模本。清代改土归流后,为了推行封建礼仪规范和儒家文化,佛教继续传入土家族地区并得到统治者的大力支持。随着佛教教义的传入,其法仪、音乐也随之相继传入。由于佛教在教义里宣扬生死轮回和因果报应,这恰好符合人们的需求,无论土家族群众还是巫师,都竭力去膜拜佛教的祭仪、唱腔及法事。在考察中,笔者发现,土家族原始宗教仪式中具有佛化倾向,比如土家族的傩祭,其技术与音乐是分不开的,作为娱乐性比较强的土家族傩仪,音乐与表演大多来自本地民间歌舞。自从佛教音乐文化传入后,土家族巫师们逐渐模仿佛教中的一些表演与唱腔,有时甚至把佛教中的固定程式照搬过来,如湖南龙山、永顺、保靖等地傩戏中,有一场《打路》的法事,一看就知道是从佛教音乐中学来的。再者,在土家族傩腔中,《土地腔》是一段典型的佛教音乐翻版,因为它没有乐器“包腔”,所以从头到尾都是清唱。这段唱腔引用了佛教《诵经》音乐,巫师手挽神诀,设坛祭祀,口中唱道:
吾神打坐南天门,四值功曹传书信。
某姓今朝了愿心,迎接王神下凡尘。
头上黄巾整一整,身上兰衫打灰尘。
手拿龙头持拐棍,急急驾起五彩云??????
看来这种佛教法事已经根深蒂固地移植到了土家族的法事中,并在改土归流时期在民间祭祀中得到普及,同时很明显地体现了佛教音乐文化对土家族音乐的影响。
改土归流以后,土家族地区的音乐存在着一定的佛化现象,它吸收了佛教的禅宗音乐、地方佛歌和应门音乐,同时也大量吸收汉民族民间音乐,从土家族部分音乐中可看出,有佛教法仪音乐的成分。首先,在土家族傩戏音乐中就存在佛教音乐的痕迹,它的最大特点就是佛教、民俗、语言、民间音乐的兼容并蓄。佛教音乐传入土家族地区后,土家族人根据本民族宗教音乐特点及人们对佛教的需求,删除了佛教中与本民族文化相悖的内容,在此,佛教便带有了地方特色。其次,在土家族一些宗教音乐中,佛教法仪显得特别突出。由于佛仪的渗入,土家族把原来用于祭祀活动的盂兰盆会、斋会、水陆法会、焰口施食、进经净坛、饯行道场等仪式,或标新立异、或改头换面,音乐、诵经和唱导一起糅合。其三,土家族音乐中有许多佛教法器(乐器),如唢呐、碰铃、木鱼、喇叭等。清代改土归流后,在龙山、永顺、保靖、鹤峰、来凤、石柱、施南、酉阳等土家族地区建立了不少寺庙,宣扬佛教教义,香火旺盛。
2.道教音乐文化的传播与影响
道教是中国本地宗教,它继承了巫术、神仙方术、阴阳五行等宗教方式,道教音乐是道教醮斋祭神与教义教化的手段。改土归流之前,土家族地区的道教传播比佛教要兴盛一些,因为道教与土家族信仰的原始宗教结合得比较紧密,在祭祀挂的神像中,反映比较明显。土家族以敬祖神为主的原始宗教信仰已经受到道教的强烈影响,并与道教相互渗透,杂陈在一起。改土归流后,汉文化及以其为载体的道教文化随之大量传入土家族地区,直至今日,土家族许多地区还保留着有关古老遗迹,如湖南龙山、永顺等地现还留有道堂,同时还完整保留了道家的“八卦图”,尤其是在土家族地区建立了观音阁、观音堂、真武祠等。道教音乐文化与土家族音乐文化有着直接的渊源关系。从表现形式上看,土家族音乐与道教音乐有着相似的地方,在土家族傩腔音乐中,也有[设坛]、[上供]、[洒净]、[解秽]、[送神]等程式。道教传入土家族地区以后,尤其是清代改土归流前后,土家族音乐受到道教音乐的影响,在巫师行巫、祭祀神堂所唱的歌中,出现了一些道教仪式的传统表演,如土家族有一种叫“流落廪歌”的仪式歌舞,其同道家的罡步十分密切,有着道家仪式音乐的类似特点,像“流落廪歌”这类巫歌,都是在巫师行巫、祭祀神灵时演唱的,与祭神密切相关,曲调也是随着祭神祈祷活动而变化。若是天旱捉龙祈雨,曲调高昂急切,旋律跳动快;若是祈求子嗣,曲调平和;若是驱煞赶鬼,曲调犷悍。
从祭祀仪式及表演程式上观察,土家族傩戏音乐与道教音乐有的地方是相同的,连它们祭拜程式都几乎一致,如贵州土家族傩仪的罡步就是“缭绕”舞步之孑遗,它严格按照八卦模式的规范,以卦爻为向标,五行定位,同傩仪巫词配合组成名曰《踩九洲》的仪式。由此不难看出,道教蘸仪对土家族傩仪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8]。明清时期,道教音乐发展最突出的就是全真道教十方丛林有了统一的科仪音乐,并逐渐规范了经韵范本。比如《重刊道藏辑要全真正韵》是标有板的位置和法器运用的“当请谱”,是为诵唱加伴奏作的记录。清代土家族地区改土归流后,不少地方的道观都有了地方韵,如“广成韵”、“崂山韵”等。土家族傩坛祭祀同道教祭祀联系紧密,在祭祀歌中就有对道教始祖太上老君表示虔诚不渝的歌曲,也有歌颂傩公、傩母的歌曲。由于土家族这种傩腔音乐与道教音乐的历史渊源,所以音乐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道教音乐的传统特征,旋律缓慢、节奏平实,有一定的念唱风格,其曲式常由三部分组成,巫师称为“引腔”、“正腔”、“尾腔”。因此可以推断,清代改土归流时期,道教在土家族地区的传播与影响是史无前例的,当时土家族地区所流行的器乐形式、音乐结构、曲牌曲调与现今在土家族地区广为流传的音乐形态有着直接联系。
(二)湖湘音乐文化的传播与影响
湖湘文化主要是指以湖南为主体的近代区域文化。从空间上说,它是指湖南省区域内的地域文化;从时间上说,它是两宋以来构建起了并延续到近现代的一种区域文化形态;从内容上说,它主要包括湖湘文学、湖湘艺术、湖湘宗教、湖湘民俗、湖湘史学、湖湘科技、湖湘军事等等。据史料记载,春秋战国时期,湖湘大地主要居住着楚、巴、越、蛮、濮5个部族群,其中巴人就是现今土家族的祖先。巴人起源于湖北西部的清江流域,是巴务相(廪君)的后裔,后来向四川东部逐渐迁移,成为现今湘西土家族的族源。追溯历史,可以看出湖湘本土土家族文化生活、发展、嬗变的轨迹。清代土家族改土归流时期,正是湖湘文化空前发展的时期,此时,湖南产生了一批批影响世界的重要人物,如王夫之、陈鹏年、唐仲冕等。也正是这时,地方戏曲蓬勃发展,各大声腔系统逐步稳定,并向四周辐射,湖南的辰河高腔、湘剧、汉戏、阳戏等便是对土家族戏曲影响较大的外来艺术种类。清嘉靖、乾隆年间,辰河戏开始出现了职业班社,一直在湘西及鄂、川、黔边地土家族地区流行。据记载,清同治年间,湖南洪江辰河戏班曾到贵州铜仁、思南、沿河一带开台唱戏。随后,湘剧、阳戏、花灯等剧种的戏班不断到土家族地区演出,这些外来的剧种唱腔优美、曲调委婉,深受人们欢迎。土家族音乐无论声腔、曲牌、乐器,还是表演形式,都受到外来音乐文化的影响。
清朝雍正年间,封建统治者虽然废除了土司制度,但其对土家族的歧视和压迫从来没停止过。统治者大搞同化,强行革俗,以致土家族人与汉族人相互混杂,同时,许多传统艺术在与汉人文化艺术的交往中相互融合。土家族音乐与湖湘音乐文化的血脉是无法割开的,土家族音乐中大量融入湖湘文化因子,既保留了自己本体音乐文化的特色,同时音乐形式与结构也弥漫着浓郁的湖湘特色。比如土家族的“南剧”和“三棒鼓”就比较明显,它们都是清代土家族改土归流时期受到湖湘音乐文化影响而产生的。“南剧”原是土家族于清代时吸纳由湖南南部传入的汉剧改编而成,此剧种后来发展成为糅合川剧及土家族地方方言风格的地方戏。湖南“湘剧”对土家族“南剧”也曾产生影响,至今土家族的“南剧”中仍有不少“湘剧”的曲牌,如【四平调】、【北路二流】、【吹腔】、【北路】等。“南剧”也吸纳了地方民间音乐的一些成分,深受土家族人喜爱。“南剧”虽然不是土家族人原创的剧种,但因经过土家族人的再度创作与提炼,演变成为富有北方民族特色的戏曲,可以说是文化交流的产物。
“三棒鼓”于清朝时期由汉族传入土家族地区,后来成为了土家族人非常喜爱的戏曲艺术。土家族“三棒鼓”演出形式可分为单人、双人、三人或四人等多种形式,主要配有锣、鼓等乐器,表演除了唱之外,还加有抛刀与抛棒等杂技动作,其曲式为单曲体,有时在说唱时还运用本民族山歌和梯玛神歌等旋律。
土家族哭嫁歌受到湖湘音乐文化的影响是最为明显的,清代土家族地区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后,取消了“汉不入洞,蛮不出境”的禁令,允许土汉人民自由交往,有的地方施行了“至于选婿,祖父母、父母主持之,不必问女子愿否。或女子无耻,口称不愿,不妨依法决罚”[9]。从此,土家族青年男女不可自由恋爱,都为父母包办婚姻。学者们也一致认为,促成土家族哭嫁风俗的产生,应是开始于婚姻制度的改变,也就是以清代“改土归流”为界限。可以肯定,土家族哭嫁习俗起源于明代,但真正盛行和有史籍记载的应是清朝改土归流以后。毋庸置疑,土家族哭嫁歌就是在受到湖湘音乐文化的影响下形成的,这里有清代诗人彭勇功诗一首为证:[10]
及今上轿哭声哀,父母深情?G不开。
婶娘齐声低劝道,阿们都从个中来。
兄嫂恩情似海深,斑斑血泪哭声声。
悲悲切切千般苦,肠断天涯不忍闻。
(三)巴蜀音乐文化的传播与影响
巴蜀地区位于长江中上游,巴蜀文化属于地域性文化,自古就是中华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巴与蜀同属四川,东晋常璩在《华阳国志?巴志》中有所记载:“江州以东,滨江山险,其人半楚,姿态敦重。垫江以西,土地平敞,精敏轻疾。上下殊俗,情性不同。”但若考证建制,大约应从北宋咸平四年(1001年)设置川峡四路开始。在这里要强调的是,笔者所指的巴蜀文化是指四川古代巴人与蜀人的文化。巴人是土家族一支重要族源,据记载,公元前316年,“楚子灭巴,巴子兄弟五人流入黔中,汉有天下,名曰酉、辰、巫、武、沅等五溪,各为一溪之长,故号五溪蛮。”从史料中可看出,巴人在战国时期就四处逃亡,其中一部分流入到了湘西土家族地区,巴文化与土家族文化应是同宗的。巴蜀文化其实就是四川本地文化,其包括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那么,对土家族音乐影响最大的应该是巴蜀戏曲与歌舞了。
清代,当土家族地区在实施改土归流政策时,巴蜀戏曲经过千百年的发展,已达到了又一个高峰。在巴蜀戏曲舞台上,出现了以“高腔”、“昆腔”、“胡琴腔”、“弹腔”和“灯戏”为代表的声腔样式,而且各大声腔相互独立、彼此竞争、相互影响,并向边邻地区传播。改土归流后,土家族地区经济得到发展,外来人口大量迁入(其中大部分从四川迁入),不仅带来了生产技术,而且带来了戏曲文化信息,使土家族戏曲获得了发展良机。如今,在土家族地区流行的“阳戏”就源于四川梁山,清代诗人田泰斗的《竹枝词》和《长阳县志》(清光绪版)所提到的“杨柳花曲四川腔”与“梁山调”就是最好的佐证。笔者经过考察后认为,“梁山调”实乃四川灯戏腔调,流入湘鄂,与土家族民俗相融合,最先构成阳戏声腔,称作“杨花柳”,后因此名可能被误解为“水性杨花”,就改称“柳子戏”[11]。
土家族“傩戏”与“川剧”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川剧”在明代以后开始流行于四川和贵州的部分地区。清代改土归流前,“川剧”流入湘西土家族地区,清乾隆年间,土家族地区已经流行“川昆”、“高腔”、“胡琴”、“弹戏”、“灯戏”等声腔。“孟姜女”是“川剧”中广为流传的汉族历史人物,在土家族地区,她已成为土家族女性的楷模。据《永顺府志?卷十一》(清乾隆版)载:“永俗酬神,必延辰郡师巫唱演傩戏。至晚,演傩戏。敲锣击鼓,人各纸面一,有女装者,曰孟姜女,男扮者,曰范七郎。”不难看出,在土家族傩戏中,演《孟姜女》已成习俗。随着“川剧”传入土家族地区,巴蜀戏曲中的“胡琴腔”、“灯戏”也相继传入,据记载,清代就有胡琴戏班到贵州土家族地区演出。“胡琴腔”并不是巴蜀“土产”,而是南北戏曲声腔传入巴蜀后同本地戏曲融合的产物。后来,“胡琴腔”由四川传入土家族地区,受到群众欢迎。“胡琴腔”在土家族地区流传后产生了变化,它与当地土着戏结合,又形成了带有土家族特色的“胡琴腔”。“灯戏”是巴蜀地区的“土产”,它更多地保留了地域特色,自传入土家族地区后,特色与腔韵没有多大变化,因为巴蜀地区同土家族地区在音乐文化上有许多共同处,这也说明了巴蜀音乐文化与土家族音乐文化具有共同特征。
巴蜀民歌与《竹枝词》对土家族音乐文化的影响也是很大的,巴蜀民歌存有“下里巴人”之土风,又留有“巴人”讴歌之神韵,最能体现巴人的思想感情。据考证,在土家族地区流传的《竹枝歌》与《巴歌》都是巴蜀古老音乐文化的遗留。清代改土归流之后,土家族地区文人书面创作比较繁荣,戏曲由土司王宫走向了民间,在受到巴蜀民歌的影响下,土家族人根据唐代刘禹锡的倡导,在原民歌体的基础上进行创作,出现了一批有成就的诗人、音乐家,如彭勇行、彭施铎、彭秋潭、田泰斗等,他们为土家族音乐的创作与发展作出了贡献。巴蜀音乐文化对土家族音乐文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音乐被融入在戏曲的表演程式中,其二是音乐作为民俗生活在节庆中流行。
责任编辑: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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