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课程理念是对音乐课程实践的理性认识和价值认同,属于一种具有相对稳定性和指向性的音乐课程认识和音乐课程理想的观念体系。音乐课程理念,隶属于教育思想范畴,它根源于特定社会的音乐教育实践,并表明对于学校音乐课程的认识和看法,最终指导音乐课程实践。③音乐课程基本理念是音乐课程的理论基础,对音乐课程目标的确定、音乐课程内容的选择和音乐课程教学的实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提出了“以审美为核心”的课程理念并且将它作为第一条,这说明音乐审美的重要性。人天生就喜爱美的事物,在听觉上也是如此。人类在实践的过程中学会了根据自己的需要去创造听觉美的事物,这就是美的音乐。音乐审美也是我国音乐教育的一个重要性质。新课标中指出“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在音乐教学中,恰当地运用表演法,让学生表演音乐中的人物角色,能够拉进学生与音乐的距离,从而通过音乐活动获得审美的愉悦。“以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是立足于我国“乐教”传统和学校音乐教育经验的基础之上,充分吸纳国际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的重大理论成果,基于基础教育的音乐的课程性质、价值认识而提出的。正如一首好的歌曲总是贴近学生的生活,表达学生的内心情感。同时,好的歌曲还应该具备动听的特点,只有优美的曲调才能产生动人、感人的艺术魅力,使人百听不厌。新课程标准中重视了审美能力的培养,老师有意识重视学生的审美能力,通过审美为核心理念的,这样一个贯彻一个学习,贯彻到教学,然后学生,学生整个的审美能力也得到了提高,音乐课形式更加生动活泼,不像过去那么理性,那么呆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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