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尼族民族音乐的演唱形式乍看比较简单,但在演唱过程中,其演唱形式是多变且精妙的,通过对音乐细节和演唱细节的处理,来表达歌曲不通的情感需要,我们通过对这些细节处理的梳理,不难发现隐藏在它们中的美学力量。
首先,哈尼族民族音乐的演唱形式虽有分类,但实则是自由的,在主唱词的进行中和进行后,是可以混有伴唱自由的唱腔。也即是说,每个人都有固定但不严格的谱调,在完成主要唱腔部分之后,每个人都可以进行发挥演唱,这种自由的演唱形式无疑是具有崇高美学价值的,它不仅是自由至上的美学思想的体现,更多体现出的是一种平等和谐的美学观,即美存于万物,万物皆是美,美之所以为美,是以万物之美聚而为之。因此,在欣赏哈尼族民族音乐的表达过程中,我们会察觉到一种宏大感和崇高感,即使是对乡土和人情的简单表述,这种崇高感依然存在并充满力量,这便是来自于聚合之美的力量。此外,我们上文提到的自由之美,也使得我们在被哈尼族民族音乐的宏大感和崇高感深深吸引的同时,同样会被其自由空灵的曲调所感染。
其次,哈尼族民族音乐多以对唱形式进行,少有单人独唱整部作品的情况,这无疑丰富了每个作品作为个体的音乐特色。在众多作品中,这种对唱还会根据人物的心理活动和唱词来进行演唱快慢、强弱的调整,形成一曲多词的现象,这样的反复咏唱,使得哈尼族民族音乐的曲调庄重、平稳,富有内在激情。尤其是在表达爱情的作品中,女演员音调强弱变化较为明显,这种强弱变化的曲调表达,与哈尼语言音调紧密结合,似说似唱,吟唱性强,体现出丰富的音乐内容。这些演唱形式,无疑都体现出美学中“中和”的思想,“双”作为我国传统美学观中较为完备的概念,相较于“单”而言,有更丰富的美感空间,人们普遍认为“双”即是饱满、圆润,即美的象征,而“单”则是孤单、零落,茕茕孑立之象,与传统的“美”的观念大不相符。因此,个体在演唱形式中会被无意识摈弃,而作为多个个体的居中调和,最终会形成中和美的境界,尤其在阴阳两性之间,女性的柔美细腻和男性的粗犷豪迈相交融,展现出广阔的美学视野和绚丽多彩的美学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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