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外来语”的来源

  宁夏地区主要居住着回族、汉族群众,其中回族人口占三分之一多。说起回族,其历史可追溯到公元六世纪末的隋末唐初,此时期经济繁荣,与周边国家交流频繁。阿拉伯诸国来的商人、官员和传教士的进入,既繁荣了社会经济,又带来了异域文化。这些从阿拉伯来到中国的人群即是回族的先民,而早在唐宋时期就有信仰伊斯兰教的波斯、大食人来宁夏一带经商定居。由于历史的变迁,回族在中国各地分布的特点是“大分散、小集中”,宁夏地区属回族较集中的地区。

  关于回族“外来语”的来源,首先引用*丁国勇先生的一段话:“无论是唐宋时期到中国住居或定居的阿拉伯、波斯番客或元明时期动迁的西域回回,初来中国,他们的语言很庞杂,又讲阿拉伯语的,也有讲突厥语的,为了生活的需要,回回人使用汉语的机会增多。直到元代后期,在广大回回人中人仍存在着外来语和汉语同时使用的“双语现象”,即回回人内部主要讲波斯语、阿拉伯语或突厥语,在公共场合及与汉族交往时讲汉语。这种双语现象到了明代前期逐步改变”。**林涛先生也有相似的观点:“由唐宋到明清这段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回族学习和使用了汉语是由于政治、宗教、居住分散以及和汉族通婚等多方面的原因,尤其是回族自身日渐扩大的社会经济生活上的迫切需要,一般在家庭和回族内部使用回族传统语言,在公共场合则使用汉语。”这说明经过漫长的语言过渡,回族使用了汉语,但仍然有一些回族“外来语”流传了下来。***赵杰先生说:“尤其在回族集中的宗教场所,不但至今保留着用阿拉伯语咏经,回族在千百年的双语过渡中,波斯语、阿拉伯语或突厥语只作为特色成分保留在自己的会话里,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反映民族特色的“保留词”,它们是回族人在语言转换中历史文化沉淀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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