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与音乐是相辅相成、和谐一体、缺一不可、辩证统一的艺术表现形式。
1.节奏的共通性,这是它们结合的自然基础。舞蹈和音乐都有节奏,舞蹈更需要音乐来强化节奏感。原始舞蹈之所以一开始就与音乐结合在一起,根本原因在于节奏。舞蹈作为一种感情冲动的自由的有节奏的动作表现,自然更加需要音乐的配合。音乐本身也与其他多种艺术相结合,但最妥帖辉映的恐怕非舞蹈莫数。
2.诞生的共源性。舞蹈与音乐都是人类最古老的艺术,早期的舞蹈和音乐是结合在一起的。后来,逐渐走向独立的发展道路,相对形成和突出了各自艺术特点。前者,成为时间,空间和视觉的艺术;后者,成为时间和听觉的艺术。在可以预见的将来,音乐与舞蹈还会逐步分化,但其时间上的共源性是无法漠视的客观存在。
3.节奏的共鸣感。音乐包括音高、节奏、和声,舞蹈包括动作、节奏、构图。节奏既是舞蹈的骨架,同时也是音乐的骨架。二者的联系是,舞蹈将音乐节奏具体化,以舞蹈形象来表现时间的流逝,以多变的节奏来完成舞蹈的运动过程。
4.结构的考求。由于音乐特征所决定,音乐创作是十分讲究结构的。舞蹈的结构,常常受惠于音乐的结构;舞蹈音乐的形成一般是在舞蹈结构的框架范围内来构建的,同时舞蹈语言组合往往也受音乐结构形式的影响。舞句、舞段的划分大都与乐句、乐段的划分有机地结合,及与乐曲曲式的内在统一。从结构上看,特定舞蹈的典型动作、体态及其动律,是与音乐风格密切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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