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的一项调查显示,内地目前约有4亿个网络音乐用户,音乐版权市场总额估算超过400亿元人民币,不过实际只能收到8亿元。更有数据显示,在国内某音乐网站,其付费用户仅有1万人,相对于其1亿的用户量,占比仅在万分之一;在另一知名音乐网站,付费用户也仅占2.5万人,不足其500万总用户的千分之五。总结这一状况存在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现有模式本身不健全
传统音乐产业如何实现与互联网产业的完美融合,需要一个健全且可靠的付费体系,用以化解二者之间的冲突。而现今,我国仅有的几家数字音乐付费网站都还存在着十分不健全的收费模式。
早在2011年,酷狗音乐就曾表示将尝试收费模式,而百度也紧随其后宣布旗下MP3服务向相对封闭的正版化模式转型,届时会提供收费和免费的音乐内容服务。2013年新年伊始,豆瓣FM宣布正式发布“豆瓣FM Pro”,用户必须付费才能收听下载其系列音乐,并规定订阅这项服务的用户将每月付费10元,便可享受高音质和去广告的服务。3月,QQ音乐服务更是提出了差异化定位,提出从音乐内容、终端产品到推广、营销、销售的一套完整解决方案。种种举措表明数字音乐即将告别免费时代进入收费倒计时。半年时间已过,总结付费下载仍在原地踏步的原因,首要便是模式不健全。
(二)音乐产业主体与互联网产业主体之间的冲突大量存在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导致我国传统音乐产业的发展相对滞后,甚至落后于后兴起的互联网产业。互联网对于传统音乐产业的冲击,首要便是传统音乐产业无法获得合理版权费。以虾米音乐网为例,其与唱片公司的分账比例为1:1,下载每首歌的收入为0.8元,网站和唱片公司各得一半,而实际上,在此之前,虾米音乐网要向唱片公司支付2000万的版权费,只有当下载服务的收入高于4000万后,唱片公司才会按照比例得到一半的收益。如此巨大的差异导致音乐产业主体和互联网产业主体都不可避免的关注于自身的商业模式和既得利益,进而使得二者的冲突愈发激烈。传统音乐产业主体目前难以与互联网产业主体相抗衡,导致数字音乐付费制度的构建存在着难以调和的内部冲突。
(三)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作用未完全发挥
虽然早在2007年,中国音乐着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着协)就联合北京和声天空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开发、构建了数字音乐版权注册平台(MORP),并通过音着协官方网站隆重推出。但同时看到,如今早已过去6年的MORP平台还只有很少一部分音乐人成为其注册会员,更多的音乐人群体不了解甚至不知道这个平台,而他们的作品往往是免费下载群体最容易攻击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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