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挑战是音乐教学中很普通的概念,它是与音乐素养配对出现的。没有音乐挑战,就不会有音乐素养的形成;没有音乐音乐素养,音乐挑战也就无从谈起。但是两者形成的本源却有本质的区别,音乐素养形成的本源主要是学生,而音乐挑战形成的本源是课程(包括课程和教师)。也许你会认为两者之间有交叉的关系,不可置否。但是在论述教与学的关系时,我们一般把学生看做是无辜的,不会额外要求很多,所以这就形成了两者形成本源的不同。因此,音乐何以挑战,大家应该很清楚了,是课程,是教师。但是课程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无辜的,课程本身没有错,是制定课程的理念以及实施课程的手段有问题。这里教师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既要呈上,又要接下。但教师也是无辜的,他的权限是有限的。弄不好,两面都不是。为什么这样说呢?前面提到现在很多学生对学校音乐学习不感兴趣的现象,很多教师就把原因归结于教材中音乐的严肃、刻板与落伍,或责备现在孩子的挑剔和叛逆,或者感慨于通俗音乐的强大魅力。这样的牢骚结果把两面都得罪了。
那么,我们该如何理清音乐挑战存在的本源呢?我想这不是某一个方面的原因就能说清的。作为课程的制定者对当前学校音乐教育的定位是否比较科学,对教师在实施课程时提供了多大的权限,或者说给教师提供多少创造的空间,是否制定了一个科学的灵活的评价教学有效性的机制。作为教师,在实施教育教学行为之前,是否对音乐作品对学生的音乐素养形成的挑战有着客观和科学的评估;在实施教育教学行为之前,是否认真地分析学生的音乐素养所处于的阶段和水平呢?
显然,音乐挑战在音乐教学中形成的主要原因是音乐教师对教材(音乐作品)的被动执行,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很多教师的注意力已经被学生占领,过度考虑学生的认知能力和意志能力对学习的影响;二是统一课程标准和教材在某中意义上暗示或迷惑了教师的视野,使音乐教师成为课程和教材的忠实执行者,而不是课程的开发和创造者;三是过于迷恋各种各样的教学手段,而对音乐作品的内涵和价值挖掘得不够透彻。
总体来说,教师很少怀疑教材中音乐作品对学生形成的挑战,或者很悲观(在统一课程标准下的无奈)地认为这种挑战过于强大。这也是现在我们很多教师对音乐教学产生困惑的一个深层次原因,因为我们置身“庐山”中。而音乐挑战概念的提出,无疑对我们解决教学的这些困惑,提供了一个全新是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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