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是一种声音艺术,它是用有规则的音编织起来的听觉意象。处在这种听觉意象的空间中,人们常常不由自主地投入到音乐所营造的或悲伤或欢快的氛围中。而且由于人听觉的灵敏性,音乐旋律很容易即时地打动人。如果将音乐同文学做一次联谊的话,音乐中的一个个音符就像是为了表情达意而娓娓诉说出来的一个个文字,它们本来是独立客观存在的,但经过艺术家主观情感上的组合,这种客观存在物又从自然的母体中分离出来,成为艺术形式,这也是音乐艺术形成的关键。对于音乐艺术来说,它不是对音符杂乱无章的堆砌,而是一种有规则、有组织的音乐语言形式,它包括多种要素,如旋律、节奏、和声、曲式等。但与约定俗成的“语言”意义不同,音乐语言只作为声音艺术存在,只诉诸人的听觉,其含义也具有不确定性。但这种语言以其极大的感染力让人打开听觉器官,接受这种听觉艺术对人心灵的震撼。这样一来,其意义也突破了听觉的范畴,走向了身心感受的领域。或者说,在音乐声音形态的基础上,再通过通感的作用,听觉产生的效果幻化成可以感触到的听觉意象,经过联想,这种意象又激荡起内心情感强烈的反应。
例如,表达喜悦之情的音乐,我们通过其声音形态就能感知到它的内涵。一般来说,喜悦所表现出的声音形态,其速度和频率都是欢快和活泼的,而且是呈跳跃动态式的。通过听觉的截取,捕捉到听觉意象,从音乐中提取出情感元素,这是一个由外到内、由表及里深刻感触音乐的过程,其出发点是音符,抵达点是韵律感遮蔽下的情感基调。另外,使用不同的乐器,也能产生不同的声音形态。这需要教师在音乐教学的过程中引导学生对音乐的声音形态加以把握,在感受韵律感的同时,了解音乐的情感基调。
旋律是支撑音乐站立的骨架中最重要的长骨之一,教师对此不可大而化小,小而化了,缄口不谈。以“西洋乐话”这一课为例,其教学重点之一是引导学生了解欧洲巴洛克音乐及古典音乐的特点。其中,本课选了巴赫的《G弦上的咏叹调》、亨德尔的《哈利路亚》、莫扎特的《G大调弦乐小夜曲》、海顿的《惊愕交响曲》、贝多芬的《欢快的农民集会》这五首经典之作作为说明。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首先要引导学生自主欣赏音符的跳动,感受音乐的声音形态,洞察潜藏在音乐中的情感基调,在此基础上指导学生探究音乐的韵律感。 以巴赫的《G弦上的咏叹调》和海顿的《惊愕交响曲》为例。《G弦上的咏叹调》原为《D大调第三管弦乐组曲》,后经小提琴家威廉密改编,成为钢琴伴奏小提琴独奏曲。其全部旋律均在小提琴四根弦中最粗的G弦上演奏。在播放此音乐的过程中,教师可以让学生品味其旋律的特点:乐器本身加上拨奏特点,使得这首音乐的旋律低沉、悠扬、庄重、动人,舒缓中跌宕,似乎在哀怨又似乎在祈祷,有一种很强烈的宗教色彩。通过学生对音符自主的体悟,会对音乐有一个更深层次的理解。而在学生体悟之后,教师还要加以补充,以求完备。
海顿的《惊愕交响曲》采用变奏的结构形式,细细品味,不难发现,第一章乐曲音调轻便通畅,节奏较快;第二章节奏轻且弱、平且慢,似乎毫无变化,但转而乐队猛烈敲击定音鼓,最大的音量爆发,迅雷不及掩耳;第三章乐曲诙谐、轻快,富有青春的活力;第四章节奏更为快速。但对于音符具体详尽的信息,学生却很难理解,需要教师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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