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演出市场的竞争,归根结底就是产品质量的竞争,哪一家演出机构推出的音乐作品更加吸引观众,其所获得市场收益就越高。所以整个音乐演出市场的营销,应该以高质量的音乐作品和表演作为基础。具体来说,这一点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首先是重视并利用好经典剧目。观众是整个音乐演出过程中的核心要素,要求演出方对观众的心理和需要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分析,选择那些真正能够为观众所接受和喜欢的剧目。这其中,很多经典剧目就是一个重要的资源。因为国内的音乐市场还比较年轻,虽然是一些经典剧目,但是真正欣赏过的观众并不多。选择这些经典剧目,既能够充分保证作品的质量,又能够给观众以强大的吸引力,可以说是一个极佳的选择。比如音乐剧《猫》、《西贡小姐》和《狮子王》等,都是外国演出市场上经久不衰的力作,曾保持了多项演出记录。对此完全可以将其引进到国内的演出市场中来,而且作为一个城市多个演出方来说,应该树立一种大局观和合作意识,主动联合起来,一家负责一个剧目,尽可能的在同一个时间段给观众以更多的选择,而不是各自为战。经过一定数量的经典剧目引进后,就能够形成一个整体的演出氛围。
其次是努力打造品牌剧目。一个城市音乐文化的影响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城市有没有自己的品牌音乐作品。有了品牌产品,不仅能够获得良好的社会价值,而且还能创造出巨大的经济价值,所以在积极引进国外经典剧目的同时,更应该注重自身品牌的建设和发展。以笔者所在的河南省为例,进入新世纪后,在河南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河南的多个音乐团体,以河南悠久和特色的地方音乐文化为基础,打造出了《风中少林》、《禅宗音乐大典》、《木兰诗篇》等多部力作,不但受到了当地观众的普遍欢迎,而且还在全国和国外多个国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当地政府还将这些演出和当地的旅游文化有机结合起来,使之成为了一个新的景点。所以说,应该将产品放在整个营销过程的第一位,只有以高质量的、特色的音乐产品作为营销的基础和起点,方能保证整个营销过程的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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