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中国音乐史还是中国少数民族音乐都属于中国的音乐,它们共同影响着中国音乐文化的发展。从整个中国历史发展的空间和时间来看,中国音乐史和少数民族音乐联系十分紧密。如:汉唐时期西域诸国的音乐、南北朝时期的北方少数民族音乐、南宋时期的辽金等都属于少数民族音乐,它们都属于中国音乐史理论的范畴,因此要想更好地研究中国音乐史,少数民族的音乐史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从历史发展来看,中国历史发展悠久,民族众多,地域辽阔共同构成了时间和空间上统一的中国。曾有人说中国音乐史也可以成为多民族音乐史,言外之意就是各个民族的音乐共同创造了中国的音乐,看来少数民族的音乐特色不仅给音乐史研究提供了史料而且对文化的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历史上的文化交流来看,文化交流几乎出现在各个朝代,文化交流促使各个少数民族的音乐流向汉文化,有乐曲、乐谱、乐器和舞蹈等等。吸取少数民族的特色从而创造新音乐促进了文化的发展。由此可见,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属于音乐史的研究对象,为音乐史的研究提供了一笔巨大财富。
中国音乐史和少数民族音乐在现在的人眼里是两个不同的门类,它们有区别也有联系,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它们之间的联系要远远大于区别。它们时刻都在相互补充、相互借鉴、相互影响。中国音乐史中含有少数民族音乐的因素,少数民族音乐的发展又离不开中国音乐史的发展。可以说,没有少数民族音乐的特色就没有中国音乐史的繁荣,没有中国音乐史的兴起就无从谈起中国少数民族音乐,从比较中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它们之间的侧重点不同,比较就是为了更好地结合,它们二者的研究方法等各自取长,相互学习。没有继承和发展的历史是短暂的,只有更好地继承和发展它们的优点,才能使其在中国音乐的历史长河中共同影响着中国音乐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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