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赏音乐是人的精神需求,并不是只有“享乐”时才能欣赏音乐,欣赏音乐也并非是一项如何奢侈的“消费”,音乐的创作与表演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欣赏,欣赏是音乐活动中最自然、最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雷默之所以对音乐的听赏比较看重,是因为他认为在音乐中,理解和反应(审美体验)都是通过听赏发生的,所有人,包括以任何认真的方式从事作曲或表演的极少数人,无一不是以最基础的行为??听(这里的听就是指欣赏),来同音乐相互作用,来体验并欣赏音乐。对于中小学生来说,因为音乐理论基础薄弱,听赏无疑是最主要的音乐教育环节,只有拥有了“音乐的”耳朵,能正确地形成自己的审美爱好和审美判断,才有可能在以后创造出优秀的音乐作品。任何避开“听赏”而直达“创造”的途径都将是不成功的。听赏音乐是学习音乐、爱好音乐、进而创造音乐的基础,是基础音乐教育的重中之重,是开拓学生音乐的眼界,丰富他们音乐的体验的最主要的途径。显然,将听赏简单等于于“消费”是不恰当的,这一言论忽视了学生在听赏过程中形成的音乐素养对其终身学习音乐的影响。在听赏的基础上,通过创作、概念化、分析、评价等五个基本手段,学生即能得到高度的音乐审美体验。因此,音乐教育应该致力于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提高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力,形成审美辨别力。哲学家康德曾在《判断力批评》中认为:“审美中的判断是审美的‘品味’,即品味的判断、美的判断??以审美的方式来听音乐,强调以审美为要旨、以听为主要形式,就构成了最具音乐性的对音乐的反映形式。”可见,听赏是创作与表演的推动力,鼓励学生在听赏中提高自身审美修养,才能在创作与表演中更具创造力。
可以说,哪里有音乐,哪里就有欣赏,也正是因为有了欣赏,才鼓励人们更多、更好地创造音乐。离开了欣赏这一基本行为,是无法使学生获得其他音乐上的造诣的。无论是创造、表演还是欣赏,都是促成审美体验的一种方式和手段,目的是提升审美修养,获得审美感悟。因此,我们只能说,如果从精神生产的角度出发,音乐欣赏是一种消费活动;如果从审美角度出发,音乐欣赏是一种审美体验活动。而不管是作为精神消费还是作为审美体验,音乐欣赏都有其自身丰富的文化内涵,不是简单用消费主义就能概括的。
- 欢迎来到文学艺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