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智,即启迪智慧,这是音乐美育的第三层次,也是音乐美育功能的最高层级。现代心理学研究证明,音乐美育对人的记忆、想象、思维和创造力均有着或多或少、或深或浅的开发作用。科学家爱因斯坦也十分认同这一点,并坦诚自己的智慧和创造性成就“有很多是从音乐启发而来的”。在音乐美育过程中,为了更好地欣赏、甚至是演绎音乐作品,欣赏者需要尝试了解创作背景及情感内涵,记忆旋律、乐句及歌词,全面把握作品本身的旋律起伏、力度强弱、音色变化、节奏张弛、结构布局,深入体会音乐作品中音高、音色、音响的细微差别,并展开丰富联想及想象。在这一过程中,他们的感知器官的感知、分析和处理功能将持续得到完善。群众文化建设工作者,应当引导广大群众在音乐欣赏过程中“会听”或“听懂”音乐,使他们的感知力和理解力不断增强,从而达到提升素质的最终目标。
群众文化是公共文化的重要构成,是相对于“精英文化”而言的一种大众文化。群众文化建设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升,关系到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最终胜利,加强群众文化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音乐是人类心灵活动的产物,也是人类生命激情的“火花”。以音乐为载体实施美育,促使欣赏者通过对音乐艺术之美的感受、欣赏、评价和判断来达到丰富情感、净化心灵、提升境界目的,是推动群众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广大群众文化工作者要以音乐为“舟”,承载起更多美好的元素,使广大群众感受到“悦耳悦情”、“悦心悦意”乃至“悦神悦志”的美好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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