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音乐的历史起源于基督教音乐,即格里高利圣咏是西方艺术音乐的源头。圣咏中的音乐是歌词的“附庸品”,它的存在完全是为《圣经》歌词服务,是为了更好的记住歌词。圣咏的旋律中词与曲的关系有三种:音节式,即歌词的每一个音节配一个音符(一对一,音符完全依靠音节);纽姆式,歌词的一个音节配一个纽姆符号,一个纽姆符号可以包含一个音符,也可包含多个音符(一对多,开始发展);花唱式,歌词的一个音节配多个纽姆符号,一个花唱式旋律片段一个音节至少配十多个音,多则达五十到六十个音符(还是需要有一个音节,才能有音乐的存在)。圣咏的节奏是由拉丁文歌词的节奏和语感来决定的。圣咏中以歌词为主还体现在,圣咏坚决排斥乐器伴奏和尽量少的运用装饰性旋律。
圣咏的纵向发展,九世纪出现奥尔加农,从平行奥尔加农(九世纪)、自由的或反向的奥尔加农(十一世纪)都可以看做是以词为主。其中,平行奥尔加农“预示了西方音乐将逐步挣脱依附语言的单线条思维传统的束缚,进入纯音乐性的和声发展的新天地”。之后到花唱式的奥尔加农(十二世纪上半叶)、有量奥尔加农(十二世纪末),一个词有很多个音,就会逐渐削弱词,而音乐的独立性慢慢显露出来。孔杜克图斯(十二世纪下半叶)的典型特征是定旋律不用原有圣咏曲调而是新创作的。它的发展标志着音乐逐渐脱离教会,走向世俗。
圣咏的横向发展,分为继叙咏和附加段。继叙咏指在圣咏尾部的花唱式旋律填上歌词,便于记住圣咏旋律(旋律必须依赖于歌词才能更好的存在,850年至1150年是其创作繁荣时期)。附加段是指在原有圣咏词曲中添加或穿插的片段,必须依附于圣咏,主要为解释或补充圣事内容(也可看出是以文字为主,正如纯器乐曲中的的引子、连接、尾声,十世纪至十一世纪盛行,十二世纪消失)。
十三世纪的经文歌主要有三个声部,它们之间的差别很大,三个声部的节奏都不同,定旋律声部比较宽松,高音声部比较紧凑,中间声部介于两者之间,形成上密下疏的织体;不仅每个声部的歌词具有独立性,而且每个声部的语言和内容都会不同。这些都使得经文歌中歌词的地位降低,音乐性增强。到十四世纪,经文歌在新艺术时期发展成等节奏经文歌,并由三个声部扩展至四个声部。通常,等节奏经文歌的上二方声部演唱不同的歌词,下二方声部用乐器演奏,也可以用乐器重复上方声部。到十六世纪,把经文歌的上方两个声部的歌词不唱或取消,而只用乐器演奏就出现了由声乐曲改编的、对位风格的纯器乐曲――利切卡尔。意大利的坎佐纳也是由歌曲尚松改编而成的器乐曲体裁。西方音乐史上声乐曲体裁先于器乐曲体裁出现,而且早七八个世纪。
另外,记谱法的发展也推动了这一发展进程。“欧洲记谱法诞生的意义在于:作为辅助记忆手段的乐谱转而成了作为规范音乐的记谱符号,……乐谱发展成了一种革新音乐的手段,而不再以乐谱形式来固定传统的口传音乐”。“当音乐记谱法成了一种自律的系统之后,它可以被重叠地使用。从而,音乐与音乐的结合(也就是两条旋律同时发声),代替了歌词与音乐的结合”。因此,自从出现了独立的记谱法,并因此产生了独立的多声部唱颂以后,音乐与语言的统一最终被打破。从此,以后音乐背离了语言。音乐与歌词的关系,由依附、共生发展到辩证的关系,这一辩证关系不可能停滞不前,而是必须永远在寻找新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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