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土音乐校本课程的开发应注重“以校为本、以学生为本、与时俱进”的特点
音乐校本课程是国家课程权限下,根据学校发展与需要所开设的课程,如学校有其自主权,根据各学校发展的不同可开设具有传承本土地方特色的音乐类校本课程,但这并不意味着音乐校本课程开发可以随心所欲。音乐校本课程开发必须注重“以校为本”即校本性,“以学生为本”即学生需求性,“与时俱进”即时代性,只有具备了这些特点,才能使音乐校本课程在其正确的轨道上进行良好的开发,才有可能开发出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特色性的校本课程。
(二)本土音乐校本课程的开发应有利于学校课程改革的深化
课程改革包括国家课程的课堂教学校本化改革和拓展型、探究型课程的校本化建设。I无论是哪一类的改革,其目的是促进学生音乐学习方式的改革,从而使学生在获得本土音乐知识的同时发展音乐探究能力、音乐创新能力、音乐实践能力等。基于此,隶属拓展型、探究型课程类型的校本课程的有效开发和实施、在学生学习方式的改革方面,较国家课程学习相比,更具灵活性、创新性。
(三)本土音乐校本课程的开发应体现地方特色音乐文化保护传承的期望
在现代浪潮的冲击下,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和外来文化的影响,不少本土音乐文化遗产渐渐失去了原有的存在土壤和社会环境。就本土音乐校本课程开发而言,课程学习可提高学生的本土音乐文化知识,为学生成长注入本民族本区域的地方特色音乐“养分”;本土音乐课程探究拓展了学生的学习时空,培养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自主探究能力和一定的求异创新能力;课程活动丰富了学生的情感体验,有利于学生将课程中的“音乐文化素养”内化为自身的品行。所有这些,正是保护传承所期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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