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西方的“三部曲式”还是具有中国风格的三部性结构其本质都是矛盾发展的过程,矛盾统一的发展规律不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始终都是结构运动的最根本的理论依据。西方的“三部曲式”是在变化中寻求统一,强调的是变化;而中国的三部性结构是在统一中求变化,突出的是统一。所以,中西方三部性结构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矛盾的对比与统一两方面在音乐发展中的主次关系上,以及在具体发展过程中是如何实现对比与统一的,主要表现在对比程度的不同、再现时的模糊性等方面。
矛盾统一规律是一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规律,在中国很早就有关于这种辩证思维的哲学论道。在中国的先秦时期,古人也多主张矛盾的统一,如“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礼记?乐记》载,师乙答子贡问乐,曰:“上如抗,下如坠,曲如折,止如槁木;倨中矩,句中钩,累累乎端如贯珠。”等等,都说明在艺术实践中,需要变化的统一。再如春秋时期《左传》昭公20年(前522)中晏婴对音乐的基本看法就是矛盾发展的辩证思维思想的体现:
“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须气以动)、二体(舞者有文武)、三类(风、雅、颂)、四物(杂用四方之物以成器)、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诗》曰:“德音不瑕”……若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晏婴认为音乐是音高、力度、长度、速度、音色、节奏等的矛盾的统一,这种对音乐构成的矛盾统一性看法与其前人相比已有积极的发展和相当大的进步。此外《易经》中的“一阴一阳之谓道”,把阴阳矛盾看作是变化发展的根本之道;春秋史墨的“物生有两”;老子的“相反相成”、“反者道之动”的思想;王充的“同气相成,殊气相革”观点以及张载的“一物两体”,“动非自外”等都是对矛盾辩证法的深刻理解与表述。
但同时,“和而不同”的美学思想又使“矛盾”“统一”的天平更倾向于“统一”的一端。“和”强调的是和谐、统一,其中隐含着差异、变化和矛盾的因素,因为只有存在产生差异、变化的矛盾过程,才能达到最终的“和”的思想;“同”强调的是无变化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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