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电视诞生发展到今天,学术界一直在争论着一个话题:电视究竟是不是艺术?对于这个问题,有两种见解。
“电视非艺术”论者认为电视只是一种文化信息传播媒介,它最主要的功能是社会文化交流,而略具艺术性的低度娱乐只是它的附属功能。
“电视是艺术”论者则认为电视不仅是艺术,而且是很纯的艺术,虽然它有许多非文艺节目,如新闻、专题、教学等,但我们不能否认它们也具有一定程度的艺术性。
这两种观点虽然各有其合理的一面,但都过于武断,缺乏科学的分析和客观判断。笔者认为:“电视”,是一种信息传播的媒介和载体,主要是传播的功能。而“电视艺术”则是被电视传播的那种艺术形态。前苏联美学家仓列夫曾在《美学》中说:“电视不仅是一种向广大群众传输信息的手段,还是一种从审美上加工过的有关现实世界的印象传到四面八方的一种新的艺术。”
大家知道,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已经举办过11届了,这一类的综合文艺节目不但能向我们展示一定的现实事物风貌,传达一定的现实信息,而且能给人们以思想上的启迪、文化修养上的陶冶和审美情趣的愉悦。再者,如电视剧、电视文学等,则以一个相对独立的形象,重新筑起一个新的艺术世界,塑造了鲜明的艺术形象,构建出有机的、鲜活的艺术群体,给人以美的享受。
电视艺术,是以电子技术为传播手段,以声画造型为传播方式,运用艺术的审美思维把握和表现客观世界,通过塑造鲜明的屏幕形象,形成以情感人的屏幕艺术形态。
但是,由于一些前辈艺术的影响,如文学戏剧、电影等,使电视艺术的创作潜力尚处于萌芽状态,其艺术创作目前仍处于形成阶段,但相信它一定会有长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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