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摩擦的方法使物体带电,称为摩擦起电。那么,摩擦为什么能使物体带电呢?在这一问题上,曾经发生这“单流体说”与“双流体说”的激烈争论。
1747年,美国科学家富兰克林提出,每个物体都有一定量的电,电只是一种。摩擦只是使电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个物体上。物体上带过量电的称为带正电,不足的称为带负电。这就是单流体说。
早在1734年,法国化学家杜菲就发现电有两种——“玻璃电”和“琥珀电”。1759年,英国物理学家塞麦在杜菲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切物质中都存在着正负两种“电流体”。将两个物体摩擦时,就会有电流体的转移。正流体超过平衡量,物体带正电;负流体超过平衡量,物体带负电,这就是“双流体说”。
遗憾的是,单流体说和双流体说都没有全面正确地反映摩擦起电的本质。事实上,组成物体的原子是由带正电的原子核和带负电的电子组成的。摩擦起电的本质是电子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个物体,缺少电子的物体带正电,多余电子的物体带负电。科学家通过实验还得到,若将猫皮、羊皮、石英、玻璃、棉、丝绢、木条、胶木、硬橡胶、蜂蜡、琥珀、硫磺等物体中的任意两个相互摩擦,单流体说容易失去电子而带正电,双流体说则会得到电子而带负电。在“摩擦过程中只有电子的转移”这一点上,单流体说是正确的;“在物体中含有正、负两种电荷”这一点上,双流体说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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