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剧在我国出现还不到70年的历史,因此我国19世纪以前的戏剧形式主要是戏曲,戏曲艺术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
第一,虚拟性。
西方戏剧追求写实,认为戏是对自然的摹仿;中国古代戏曲追求想象,认为戏是对生活的虚拟。这与西方艺术强调形似、东方艺术强调神韵有关。那么,何谓“虚拟性”呢?不少人往往把“虚拟”与“程式”“写意”“象征”“假定”等混为一谈,其实虚拟与这些艺术手法有一定关系,却不等同。“程式”是形式,是可见的;虚拟是内在的,只有通过程式才能被认识。“写意”是一种属于精神领域的艺术思想,它对虚拟起着指导、制约作用;虚拟的目的是借意显实,而决不能没有目的的盲目虚拟。“象征”是用具体可感形象传达某一种意思,与虚拟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如用黑色象征肃静、忧伤,
用绿色象征青春朝气;虚拟虽然含有象征因素,但有一些因素为象征所不具备,如以桨暗示船,以布帘模拟城门等。“假定”所表现的舞台形象已不同于生活中的自然面貌,它在以实代虚等方面与虚拟有相同之处,但虚拟的主要特点还在于简,即把一切都减少到可以省略的最低限度,以少代多,如以龙套代替三军等。
第二,程式性。
程式使中国古代戏曲极富魅力。西方戏剧的某些规范与中国古代戏曲的程式有相似之处,但中国的戏曲程式除具有规范外,还有集中、夸张、鲜明等特点。如简单的开门程式,主要集中在拔门闩、把门分左右拉开这两个关键动作上,大大简化了日常生活中的开门动作;接着在这两个动作的速度、节奏、姿势等方面都给予适当的夸张,使之比生活中的原样更鲜明、更准确。中国古代戏曲源于生活,但决不是机械地模仿或照搬,它有一个去粗取精、加工提炼的过程,使之比生活中的原样更富表现力,更具形式美,也更能使人产生联想和美感。不少人认为程式是一种表演艺术,是戏中人物的动作形式(这当然是主要的),其实戏曲程式是无所不包的,但凡戏曲舞台上的一切,大到人物形象塑造,小到锣音鼓声等,无一不程式化了。此外,也不能把戏曲程式看成是完全不变动的,导演或演员在学戏时如实地掌握它,同时也在实践中不断地发展它。
第三,综合性。
戏剧是一种综合艺术,而中国古代戏曲则是所有戏剧样式(如话剧、芭蕾、歌剧等)中综合度最高的艺术,与西方戏剧相比,它对各方面的综合,更是几乎达到了“无体不备”“无所不包”的程度。但它这种高度的综合性还没有被充分认识,有人或认为戏曲的综合仅指表演艺术(如唱、念、做、打)而言,忽视了剧本的创造也是综合;或认为综合仅指戏曲的外在表现形式,忽视了戏曲所表现的内容也是综合;或认为综合仅指艺术体裁,忽视了文学体裁的综合。中国古代戏曲的高度综合性是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中国戏曲虽然出现很晚,但武打、角抵、木儡、滑稽表演等都早就有了;唐宋时出现的大量诗词、小说、说唱等,更是被戏曲很快地吸收融化,因此中国古代戏曲具有特殊的魅力。
第四,抒情性。
中国古代戏曲与西方戏剧一样,都注意戏剧中冲突的展开,但中国古代戏曲的重点不在于表现动作的冲突,而是以内心冲突的抒情为重点,侧重于人物灵魂深处的徘徊。凡感情充沛处就用歌唱,即使在双方的对白中,也常插入抒发内心的独白,因此具有较强的抒情性。西方戏剧则更多地表现人物面对面的冲突,具有较强的动作性。此外,中国是一个抒情诗发达的国家,中国古代戏曲就是从诗歌发展变化而来,因此它本身就包含着较强的抒情性。这种抒情性不是作为某一种抒情成分,而是“渗透于题材的选择、情节的安排、性格的刻画、语言的锤炼,以及演员表演、唱腔伴奏、舞台美术等戏曲的一切构成因素、构成部分之中的。”(夏写时《中国戏剧美学浅探》,《文艺研究》1980年6期)抒情性是中国古代戏曲一种独有的美学特征。
第五,主观性。
中国古代戏曲往往直接表达作者的思想倾向和强烈感情,直接对剧中人物进行褒贬,而西方戏剧则力求将思想倾向从情节和场面中自然地流露出来,对人物仅做客观的描绘。中国古代戏曲的这种主观性,与东方文化重主
观表现有关,也与中国民间观众看戏时的爱憎倾向有关。观众的直接干预使戏曲必须态度鲜明、是非清楚。
第六,时代性。
中国古代戏曲大多取材于历史故事、白话小说,这与西方戏剧取材的广泛略有不同。有人仅据此认为中国古代戏曲缺乏时代性,与现实生活脱离太远。但这完全是误解。中国古代历来重视艺术的社会功能,戏曲也并不仅仅只是作为娱乐消遣的形式。中国古代戏曲虽然取材于现实生活的折射,但都或多或少打上了时代的烙印,充满时代的气息。
中国戏曲的著名剧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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