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权声明的定义和作用
维权声明是企业、机构或个人在正当权力利益被侵犯的时候所发表的一种用以维护自身权益的声明。
每个单位和个人都拥有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力,譬如单位的经营权、名誉权、版权以及个人的肖像权、隐私权、着作权等等。当这些权力受到侵犯的时候,被侵犯者可以诉诸法律请求保护,同时也可以发表维权声明,用舆论的方式进行自我保护。譬如,市场上出现了假冒某一着名品牌的伪劣商品,拥有这一品牌的企业不但经济利益受损,信誉也会受到影响。可是,造假者又隐藏在暗处,法律手段暂时还无法惩处他们。这时,企业就可以采用发布维权声明,向全社会声明自己对假冒商品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负责任,同时对造假者提出警告。再譬如,个人发现别人冒充自己的名义出版着作,损害了自己的名誉,也可以发表维权声明,告诉社会××着作不是自己的作品,自己对其内容不负责任。
维权声明大多发表在各类媒体或自己的网站上。
(二)维权声明的特点
1.庄严郑重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有的维权声明还特意在标题上写明“严正声明”的字样,以表示自己庄严郑重的态度和立场。
2.警示警告
一方面警示消费者或相关人员不要购买假冒产品,不要相信侵权者的宣传。同时警告侵权者必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否则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法律惩罚。
3.法律效力
维权声明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表示自己对侵权者的行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为了使声明更具有法律规范性,有些被侵权者授权自己的律师,将维权声明以律师声明的方式发表,这是为了使声明具有更充分的法律效力。
(三)维权声明的写作
1.标题
维权声明的标题有三种写法:一是只用“声明”二字作标题;二是在“声明”之前加“严正”二字作标题;三是以声明事项加“声明”或“严正声明”作标题,例如:《就现代远程(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严正声明》。
2.正文
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叙述被侵权的事实。例如:“近来发现个别单位和个人在未与我校达成任何合作办学协议的情况下,擅自冒用我校名义进行现代远程(网络)教育招生的非法行为”。
第二,声明自己的合法权利。例如:“我校自2000年起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以来,自始至终都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支持若干所高等学校建设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几点意见》(教高厅〔2000〕10号)和《关于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建设和管理的原则意见》(教高厅〔2002〕1号),建设和管理我校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开展现代远程(网络)教育试点工作。任何以我校名义开展的现代远程(网络)教育校外的招生宣传和生源组织活动均需经与我校签订合作协议,并在我校的指导下进行,否则均为非法。”
第三,对侵权者提出警告。例如:“凡未与我校签订合作协议,非法利用我校名义进行上述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有关招生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由此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并主动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否则我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提醒相关人员不要受骗。例如:“我校目前已设立的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均公布在我校网站上。有志于参加我校现代远程(网络)教育的报读者,应到我校在校外设立的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报名,否则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署名与日期
签署发表声明的单位或个人名称及发表日期。
【例文】
严正声明
有一本以环保总局某司合办的名义称为《中国环保产业年鉴》的刊物,在全国环保系统及企事业单位拉广告、征订客户与协办单位。由于该年鉴盗用《中国环境年鉴》的名义欺骗客户,还有人手持《中国环境年鉴》假冒本编辑部业务员前往客户单位,称《中国环境年鉴》将改名为“中国环保产业年鉴”,混淆视听,严重侵犯了中国环境年鉴的利益和干扰了中国环境年鉴的正常工作,给《中国环境年鉴》的声誉带来极其不良的影响。为此,《中国环境年鉴》编辑部在此严正声明:
(这一段主要用来叙述被侵权的基本事实。)
《中国环境年鉴》是国家环保总局主管、主办的惟一大型权威性工具书,上述假冒行径实属侵权行为。请各地环保系统及企事业单位在遇到不明的情况时,及时与编辑部联系。电话:(010)67112032。以免上当受骗。
(这一段声明自己的合法权益,指出对方的行径系侵权行为,并警示有关单位不要受骗。)
《中国环境年鉴》编辑部
200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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