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忘录的定义
备忘录是外交代表机关之间使用的一种外交文书,用来说明就某一事件、问题进行交涉时在事实上、立场上、法律方面的细节,或用来重申外交会谈中的谈话内容。
备忘录可面交或送交对方,无客套语、致敬语,开头就叙述事实。在会谈或交涉中为了对方便于记忆谈话的内容或避免误解,可预先写成备忘录面交对方,也可在谈话后将要点用备忘录送交对方。为了叙述事实或陈述、补充自己的观点、意见或驳复对方的观点、意见,如果用照会过于郑重时,可使用备忘录。有时为了提醒某一件事,作为一种客气的催询,也可送交备忘录。
备忘录也可以作为正式照会或普通照会的附件。
面交的备忘录,不编号、不写抬头、不盖章;送交的则要编号、写抬头、要盖章。有的标上“备忘录”三字。
(二)备忘录的类型
1.面交备忘录
这种备忘录一般采用第三人称写法。其格式比较简单,文前无编号、无标题、无称呼、无问候语和客套用语,可标“备忘录”三字,也可不标。文后不签署、不盖章,但要写明发文日期和时间。
这种备忘录是面交时用的,可将谈话内容预先写好,在谈话之后交给对方。也可以面向对方宣读之后交给对方。
2.送交备忘录
送交备忘录可以采用第一人称,也可以采用第三人称写法。可以直接发文,也可以是对来文的答复。如果是答复式的,一般属于对等行文,即对方来文用备忘录,本方复文也用备忘录。
送交备忘录大可分为三种类型。
(1)径送备忘录
就是不作为任何照会或函件附件的、独立的、直接送达的备忘录。它与面交备忘录不同的是,它不是当面交送的,而是装在信封内,信封上标“备忘录”三字,由通讯员或邮递员送给对方。
径送备忘录一般文前要标“备忘录”三字,有的还可以加标题,如:《关于××××的备忘录》。文前还有编号、称呼,文后要签署或盖印,并写明发文日期和地点。
(2)附照会送交的备忘录
外交人员与其他国家外交人员在交涉问题、通知事项、谈话谈判之后,如没有当面送交备忘录,事后可将谈话要点,或需要补充、重申的内容写成备忘录,作为照会的附件送交对方。
(3)随函件送交的备忘录
与上一种略有不同的是,不是作为照会的附件,而是作为函件的附件送达对方。其格式与写法与上一种基本相同。
【范例】
备忘录例一:对外表态
×××总理致××国总理×××的备忘录
一、中国政府欢迎并且支持一九××年×月×日至×日在××举行的××××会议为促进中×两国解决××问题所作的努力。
二、××××××××××××××××××××××××。
以上两点只在中×双方官员会晤以前和会晤期间有效,不影响双方官员会晤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作出的最后决定。
××××年×月×日于××
注:此件是作为照会附件发出的备忘录
备忘录例二:陈述意见
备忘录
根据××国政府关于××××协定的建议,中国政府表示同意进行签订该协定的谈判。
中国政府的意见,在××××协定中应包括下列各款:
××××……
…………
当然上述各款可按双方愿望补充或变更。
请将上述事宜转达贵国政府。
××××年×月×日于××
注:此件为面交备忘录。
——本格式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对外文书的应用》
(以上是备忘录的基本格式,具体内容要根据需要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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