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令由如下三部分构成:
(一)标题 特赦令的标题可只写发文机关和文种二部分。
(二)正文 特赦令的正文,一要以简练的文字写明发令的根据;二要写清特赦的范围和对象,以及具体特赦办法;三要在正文结束时指明执行机关。
(三)签署 法定作者和日期等。
【范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
根据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的决定,对于确实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罪犯,实行特赦。
一、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罪犯,关押已满10年,确实改恶从善的,予以释放。
二、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罪犯,缓刑时间已满1年,确实有改恶从善表现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或1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判处无期徒刑的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罪犯,服刑时间已满7年确实有改恶从善表现的,可以减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个命令,由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刘少奇
196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