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建议书的制作条件根据《审计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审计建议书适用于下列情形:1.被审计单位所执行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建议有关主管部门予以纠正。2.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认为需要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的。3.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有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它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的;转移、隐匿违法取得的资产的;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审计机关认为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审计建议书可以根据情况,发送被审计单位或上级机关、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
审计建议书的结构
1.版头。第一行写发文机关名称,第二行用大字排印“审计建议书”,其下写发文字号,下面用间隔线隔开。2.标题。一般写“关于……的审计建议”。3.主送机关。写被审计单位的主管机关名称。4.正文。5.附件。6.落款。
【范例】: 关于对__的审计建议
__:
我单位在对__审计过程中,发现有下列事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条的规定,建议你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请将结果函告我单位。
附:证明材料××页
××××(审计机关印章)
×年×月×日